建設銀行副行長黃毅23日在“2019中國發展高層論壇經濟峯會”上表示,改革開放四十年來,我國金融業開放取得的成效比預期更大。外商投資法爲我國金融開放確立了一個漸進穩當的原則。未來,我國金融開放既要有計劃,又要循序漸進地推進。

在黃毅看來,外商投資法是我國進一步改革開放最重要的法律之一,從初審到發佈僅用時不到三個月,充分表明我國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決心。這部法律對中國金融改革開放有兩方面影響。

一是從法律規範、實質條款方面做出制度安排。黃毅表示,從歷史經驗看,發達經濟體金融開放是循序漸進的。我國金融開放既要有計劃,又要循序漸進推進,要在穩定和開放之間找好平衡。

二是平等互利。“我們開放,你們也要開放。禮尚往來才能形成良性互動,國際交往應互相信任、互相支持、公平競爭。任何一方過分強調本國利益優先、設置市場障礙都會導致信用歧視,增加交易成本,甚至陷入零和博弈。”黃毅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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