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8月13日晚間,紅陽能源公告稱,股東錦天投資、錦瑞投資、錦強投資(以下合稱三名股東)擬以公開徵集受讓方的方式協議轉讓合計持有的紅陽能源1.27億股股份,佔紅陽能源總股本的9.6%。(原標題:紅陽能源三名股東擬清倉式轉讓9.6%股份 或割肉離場)。

(原標題:紅陽能源三名股東擬清倉式轉讓9.6%股份 或割肉離場)

證券時報記者 劉燦邦

紅陽能源(600758)股東的減持計劃迎來新變化。

8月13日晚間,紅陽能源公告稱,股東錦天投資、錦瑞投資、錦強投資(以下合稱三名股東)擬以公開徵集受讓方的方式協議轉讓合計持有的紅陽能源1.27億股股份,佔紅陽能源總股本的9.6%。

“清倉式”轉讓

據悉,上述三名股東爲一致行動人,三名股東的持股比例分別爲4.81%、2.4%、2.4%,擬轉讓標的股份全部爲無限售條件流通股,這也意味着三名股東擬“清倉式”轉讓。

在三名股東設置的徵集條件中,有兩項條款較爲關鍵,一是意向受讓方誠信水平較高,資金實力較強,資金來源合法、可靠,商業信用良好,意向受讓方還需要保證在規定的時間以現金方式支付全部股份轉讓價款。

二是意向受讓方應爲單一法律主體且須獨立並且同時一併受讓錦天投資、錦瑞投資和錦強投資全部擬轉讓的股份,此次公開徵集不接受兩個及以上主體的聯合受讓申請。

此外,意向受讓方還應繳納5000萬元作爲意向保證金,自其被通知確定爲最終受讓方的2個工作日內與三名股東簽署《股份轉讓協議》,並在簽訂《股份轉讓協議》後的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向三名股東的指定賬戶支付全部轉讓價款意向保證金自動衝抵等額之轉讓價款。

按照計劃,此次公開徵集期爲10個交易日,即2019年8月14日起至2019年8月27日止,意向受讓方應於公開徵集期內通過遞交受讓申請並繳納意向保證金的方式完成報名。

記者注意到,三名股東減持紅陽能源的想法由來已久,今年5月17日,紅陽能源披露了股東減持計劃,三名股東擬自減持計劃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紅陽能源股份比例不超過2%。

三名股東上一次減持紅陽能源還要追溯到2016年11月,當時三名股東合計減持6246萬股,合計減持比例達4.68%,減持價格區間爲13.35元/股-14.6元/股。

或“割肉”離場

2015年,紅陽能源完成重大資產重組,以發行股份加現金收購的方式購買瀋陽焦煤100%股權,也正是在這次重組中,上述三名股東以參與非公開發行的方式成爲紅陽能源的股東,彼時的發行價格爲6.72元/股。

值得一提的是,紅陽能源8月13日的收盤價爲4.17元/股,若僅考慮三名股東尚未減持的1.27億股股份,這部分股份顯然已經令三名股東蒙受損失。

在意向徵集公告中,三名股東表示,此次轉讓股份的價格將在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協議轉讓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基礎上,依照價格優先原則,最終由轉讓方在比較各意向受讓方報價的基礎上確定。

記者致電此次意向徵集事項的聯繫人,對方也向記者強調,在意向受讓方各項資質都符合的情況下,此次轉讓將採取價高者得的方式進行選擇;針對紅陽能源當前股價低於2015年發行價格的情況,該人士表示,此次轉讓的價格不以6.72元/股的非公開發行價格爲參考。

此外,紅陽能源表示,在此次公開徵集所規定的期限內,是否能夠徵集到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以及股份轉讓是否能夠最終完成存在不確定性。記者問及如果在期限內未徵集到合適受讓方,三名股東將如何應對;上述人士表示,如未徵集到,三名股東也不會強行轉讓股份。

從股價走勢來看,受到市場對氫燃料電池概念的追捧,今年4-5月份,紅陽能源股價曾出現大幅拉昇。據悉,紅陽能源子公司遼寧紅陽資本投資有限公司參股深圳國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不過,紅陽能源近期收到了遼寧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遼寧證監局通過現場檢查,發現紅陽能源內部控制存在缺陷,具體表現爲被控股股東沈煤集團非經營性佔用資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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