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报请核准追诉的四起案件不符合法律规定,不适用核准追诉程序问题,立即责令临夏公安机关进行整改。”近日,甘肃省检察院向省公安厅发出的一份检察建议得到省公安厅高度重视和积极回应,复函表示已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转发各地公安机关,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因地制宜,因案施策,切实落实命案积案梳理工作,提高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办案质量。

今年5至6月期间,积石山县公安局向甘肃省检察院陆续报请核准追诉石某某故意杀人案、马某某故意伤害案、马某某故意伤害案和陈某某故意杀人案等四起案件。这几起案件的共同特点是发案时间据现在都已经超过20年,犯罪嫌疑人在去年年底、今年年初被抓获或投案自首。

“在短期内同一县域密集报请核准追诉的情况不多见。”甘肃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袁保伟介绍,对此,省检察院派员赴积石山县了解相关情况。

经与公安机关对接,积石山县公安局对这几起案件中是否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是否有相应法律文书再次进行了核实查找,并最终在档案材料中发现了该县公安局填发的拘留证(副页)原件存根。

“按照规定,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限制,这4起案件不适用核准追诉程序。”办案检察官介绍,在案件审查中检察机关还发现了这几起案件存在遗漏关键证据、适用法律错误、把关不严、办案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于是全案退回并监督纠正。

鉴于这几起案件存在的问题具有一定典型性和普遍性,7月20日,甘肃省检察院向省公安厅发出《关于在全省命案治理工作中强化命案积案管理的意见和建议》,通报了4起案件情况,建议公安机关对历年命案积案进行全面集中清理,并对建立健全命案积案办理机制、贯彻落实命案办理规定、不枉不纵防错防漏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甘肃省公安厅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专门下发文件,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为期三年的命案积案化解专项行动,查找全省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加强对各地的指导,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文件提出,“要建立健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相互协作工作机制,对重大、疑难、复杂的命案,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共同探究解决遇到的问题,不断提高刑事执法能力水平,切实提升办案质量。”

据了解,目前公安机关正在抓紧梳理历年命案积案的卷宗材料和相关证据,规范卷宗档案装订和保管,补充完善相关证据材料,做到底数清、案卷在、物证齐、情况明。

“检察建议要体现刚性、做到刚性,需要找准监督点,建议于法有据,符合现实需求,解决实际问题。”甘肃省检察院检察长朱玉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做好检察建议的提出及跟踪问效工作,力争提出的每一件检察建议都能解决一个领域内具有共性的司法问题,用好有限的法律监督资源,实现监督效果的最大化。

撰稿:南茂林

审核:常小锐

编辑:刘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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