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報請覈准追訴的四起案件不符合法律規定,不適用覈准追訴程序問題,立即責令臨夏公安機關進行整改。”近日,甘肅省檢察院向省公安廳發出的一份檢察建議得到省公安廳高度重視和積極回應,覆函表示已對檢察機關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轉發各地公安機關,要求全省各級公安機關因地制宜,因案施策,切實落實命案積案梳理工作,提高嚴重暴力犯罪案件辦案質量。

今年5至6月期間,積石山縣公安局向甘肅省檢察院陸續報請覈准追訴石某某故意殺人案、馬某某故意傷害案、馬某某故意傷害案和陳某某故意殺人案等四起案件。這幾起案件的共同特點是發案時間據現在都已經超過20年,犯罪嫌疑人在去年年底、今年年初被抓獲或投案自首。

“在短期內同一縣域密集報請覈准追訴的情況不多見。”甘肅省檢察院偵查監督處處長袁保偉介紹,對此,省檢察院派員赴積石山縣瞭解相關情況。

經與公安機關對接,積石山縣公安局對這幾起案件中是否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是否有相應法律文書再次進行了覈實查找,並最終在檔案材料中發現了該縣公安局填發的拘留證(副頁)原件存根。

“按照規定,在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限制,這4起案件不適用覈准追訴程序。”辦案檢察官介紹,在案件審查中檢察機關還發現了這幾起案件存在遺漏關鍵證據、適用法律錯誤、把關不嚴、辦案程序不規範等問題,於是全案退回並監督糾正。

鑑於這幾起案件存在的問題具有一定典型性和普遍性,7月20日,甘肅省檢察院向省公安廳發出《關於在全省命案治理工作中強化命案積案管理的意見和建議》,通報了4起案件情況,建議公安機關對歷年命案積案進行全面集中清理,並對建立健全命案積案辦理機制、貫徹落實命案辦理規定、不枉不縱防錯防漏等提出意見和建議。

甘肅省公安廳收到檢察建議後高度重視,專門下發文件,要求結合正在開展的爲期三年的命案積案化解專項行動,查找全省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環節,加強對各地的指導,提升辦案能力和水平。文件提出,“要建立健全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相互協作工作機制,對重大、疑難、複雜的命案,邀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共同探究解決遇到的問題,不斷提高刑事執法能力水平,切實提升辦案質量。”

據瞭解,目前公安機關正在抓緊梳理歷年命案積案的卷宗材料和相關證據,規範卷宗檔案裝訂和保管,補充完善相關證據材料,做到底數清、案卷在、物證齊、情況明。

“檢察建議要體現剛性、做到剛性,需要找準監督點,建議於法有據,符合現實需求,解決實際問題。”甘肅省檢察院檢察長朱玉要求全省檢察機關要做好檢察建議的提出及跟蹤問效工作,力爭提出的每一件檢察建議都能解決一個領域內具有共性的司法問題,用好有限的法律監督資源,實現監督效果的最大化。

撰稿:南茂林

審覈:常小銳

編輯:劉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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