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要求:突發事件30分鐘內報告省政府總值班室

日前,省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關於切實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重大及以上突發事件信息,縣級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單位)可越級報告;對達到相關報送標準的突發事件,事發地政府和省有關部門(單位)要在事發後30分鐘內將初步情況電話報告省政府總值班室。

《通知》明確了突發事件信息報告責任主體,各級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單位)要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報告突發事件信息。各有關主管部門(單位)向本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突發事件信息,同時抄送同級應急管理部門;各級政府向上級政府報告突發事件信息,同時抄報上級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向本級政府報告突發事件信息,同時抄報上級應急管理部門。

重大及以上突發事件信息,縣級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單位)可越級報告,同時報省應急廳,但必須及時向被越過政府和有關部門補報。縣級應急管理部門接報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信息後,同時向省應急廳、市級應急管理部門和本級政府報告。

突發事件信息報告需要嚴格遵循時限要求。各級各部門(單位)對達到報送標準的突發事件,發生在敏感時間、敏感地點或涉及敏感人員的事件以及可能演化爲重特大級別的事件,事發地政府和省有關部門(單位)要在事發後30分鐘內將初步情況電話報告省政府總值班室,同時報省應急廳;事發後1小時內,必須書面報告初步覈實的概況,作爲突發事件初步上報的口徑。接到省政府辦公廳和省應急廳要求覈報的信息,事發地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單位)要迅速覈實,及時反饋相關情況。電話反饋初步覈實情況時間不超過20分鐘;對於明確要求報送書面信息的,反饋時間原則上不超過45分鐘,有關情況可以續報。

爲提升第一時間獲取突發事件信息的能力,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信息化建設,推動現有信息報告系統互聯互通,切實解決信息不共享、不對稱的問題。公安等部門要加強對互聯網信息的監測分析,及時發現、掌握突發事件信息線索,第一時間轉有關主管部門(單位)覈實,形成有效聯動。縣級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專職或者兼職信息報告員制度,充分發揮信息報告員作用,確保信息報告行政區域全覆蓋、行業領域全覆蓋。

同時,《通知》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健全上下一致的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制度,簡化程序,減少審批環節,提高信息報告質量和效率,着力解決報告不及時、內容不準確、要素不全面的問題。

按照《通知》,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建立突發事件信息報告責任倒查機制。重大及以上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後,省應急廳將會同有關部門(單位)對突發事件處置各環節進行認真核查,尤其是突發事件信息報告時間和報告範圍,出現信息遲報、漏報、瞞報的,嚴肅追究相關部門(單位)及有關人員的責任。

來源:濰坊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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