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朗天空

感受法治新生态

作为泉港法院“1268”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暨“分调裁”工作模式的重要内容之一,今天我们把它呈现给大家——“府院”共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及社会综合治理的不断深化,涉及房屋土地征收补偿、旧区改造、违法建筑治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成为行政审判亟需解决的难题。

为完善行政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今年5月泉港法院会同泉港区政府积极推进建立全省首个“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扩大减少涉诉案件、化解行政争议途径,进一步促进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密切干群关系, 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

该中心成立以来,成功调解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矛盾纠纷 22件,服务保障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安全控制区安征迁等重大项目顺利推进,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构建社会协同的“共建”格局

形成了化解行政争议的强大合力

一是构建服务网络

将行政争议调解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机制和网络体系。定期组织召开行政调解工作推进会,协助区政府整合区司法局、区法制办等 25 个部门职能和优势资源,形成全区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一盘棋”的格局。

二是打造调解平台

在总结推广“调解超市”“三所联调”等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区级挂牌成立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时,可申请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介入调解。目前,全区 7 个镇(街道)同步设立行政争议调解分中心及调解室,实现行政争议调解机构全覆盖。

三是配强专业团队

联合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等 4 所省内高校法学院成立法治政府协同创新研究基地,选聘 25 名法学专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组成调解专家团提供法务保障;选派专业调解人员进驻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各分中心分别配备2~5 名兼职调解人员负责受理或转介行政争议纠纷;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调解工作经费和专兼职调解员待遇问题,注重提升行政争议调解人员队伍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目前,全区专业调解团队初具规模,举办法治培训班 3 期,开展法学专家讲座 5 场,培训人员 500 多人次。

发挥规范高效的“共治”优势

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是探索跨区协作

立足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泉港区政府、区法院与丰泽区、洛江区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推进行政争议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细化规定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原则、职责分工、工作规则等内容。着力推进调判结合、有限适度调解,对没有调解可能以及不适宜调解的案件尽快依法裁判,有效避免争议纠纷久拖不决。

二是创新平台载体

深化创建“党员法官工作室”“党员冠名调解工作室”“金牌带星牌”人民调解员人才培育新模式,持续拓宽思路、创新举措,继续探索打造一批如“调解超市”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典型做法,为争议双方构建更为高效便捷的沟通平台。

三是规范调解程序

规范梳理制定调解申请、受理、调查、听证、调解实施、调解期限以及调解协议书制作等流程,确保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有序工作、规范运行,对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的重大疑难纠纷提前制定工作预案,及时疏导调处,避免矛盾激化。

实现更为普惠的“共享”目标

有力服务了发展大局

一是聚焦信息研判机制

建立健全重大重杂矛盾纠纷直报制度,定期通报发布行政争议调解工作统计月报,及时研判安征迁项目、“两违”治理等工作中潜在的争议纠纷,确保问题在第一时间妥善解决。目前,全区共召开案情分析会 3 次,协调化解涉及征地拆迁、“制违”等争议矛盾问题 11个。

二是聚焦部门联动机制

建立区行政争议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引导涉纠纷机关及早介入、主动作为,要求与案件相关的各单位部门积极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矛盾化解在源头、争议防范于未然。目前,该中心共指导民政部门、住建部门制定搬迁等配套方案 16 份。 

三是聚焦宣传引导机制

充分运用报纸、电视、新媒体等媒介,加大行政争议调解宣传工作力度,加强对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内容、程序和实践的解读宣传,引导群众通过行政争议调解途径解决争议纠纷。目前,该中心共结合“七五”普法宣传等载体开展宣传推介活动 6 场,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政策解读、调解流程解析等信息报道 30 多条。

编辑:方琮 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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