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最近,中央文明辦公佈了全國文明城市中的28個省會、副省級城市2018年文明城市年度測評結果。其中,4個城市因報送的測評材料中,有個別文件資料存在明顯弄虛作假問題,受到通報批評。

因爲弄虛作假被點名批評,這無疑是一記響亮的耳光。如果連創建文明城市的手段都這麼不文明,那還好意思稱是“文明城市”?

目前,有涉事城市官方做出回應稱,“出現這樣的情況,令人痛心、讓人警醒”,將根據市委、市政府要求徹查問題、查找不足、全面整改、針對有關問題嚴肅問責。

除了這四個城市,中央文明辦還通報了其他地級市的造假行爲。顯然,類似問題並不是偶然的,也非個別情況。如果不被及時發現,其他城市是否在這種造假氛圍中受到“惡性競爭”影響,甚至出現“劣幣驅逐良幣,最後連良幣也變劣幣”的局面,實在讓人憂心。

而中央文明辦的嚴肅通報批評,顯然就給各地敲響了警鐘:文明城市不是紙面上的文明,容不得弄虛作假。對評測材料弄虛作假、搞形式主義應付檢查,這些“另闢蹊徑”的招數,不僅是對其他城市的不正當競爭,對有關地方而言,也污染了文明城市的評比環境,傷害了市民的感情。

揆諸現實,不單是“文明城市”創建,在各類“創城”活動中,類似的造假行爲也不罕見。如2017年山東棗莊市在創衛迎檢的過程中,曾爆出一份《致廣大出租車駕駛員的一封信》,信中倡議當地出租車司機發現“國家暗訪專家”,通過放置太陽帽、鳴笛等暗號及時提醒,並與當地創衛辦聯繫。如此創建法,簡直是鬧劇。

創建文明城市,絕不是一地政府的“自娛自樂”,而是要讓民衆有參與感和獲得感。一座城市文明不文明,有發言權的是生活在這座城市的市民。因此,創建文明城市,應更多地把工夫花在服務民衆上,保障民生、增添公共福祉,而不是把心思花在弄虛作假、欺上瞞下上。

說到底,創建“文明城市”材料造假,有違文明本義。一座城的核心是“人”,文明城市的創建,首先應以市民爲本,若本末倒置,文明城市的圖景就永遠畫不美。

與歸(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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