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在持槍是否合法這一事上,中美兩國各持有不同的態度,在美國,民衆擁有絕對的權利,槍支流通是合法的,民衆完全可以在危險時刻利用私有槍支保護自身的安全。而在中國,情況則就完全不同了,別說是槍了,就連顆子彈也是禁止流通的,一旦被抓到,就要按照觸犯法律來進行處罰。

  對於美國來說,允許公民持有槍支是一件弊大於利的事情。因爲美國每年都會發生很多起搶劫案件。據不完全統計,美國每年死於槍殺的人數多達幾萬人。因此,好幾屆的美國政府都曾經考慮過在美國實行禁槍政策。不過每一次政府表現出這樣的傾向的時候,都會受到美國民衆的強烈反對。其中最主要的一點原因就是在美國的憲法當中明確規定了公民持槍的合法性。

  而和美國相反的是,我們中國是一個實行嚴格禁槍令的國家。任何公民私自藏有槍支都是違法的行爲。一旦被發現,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其實鮮爲人知的是,在歷史上,我們國家也曾經出現過一次國家給民衆大規模發放步槍的情況。而且發放的數量還非常多,達到了上千萬。那麼,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其實,在歷史上,我國出現過給民衆大規模派槍的時期,發放了近千萬槍支,上個世紀70年代,爲了增加國防力量,國家決定利用民間力量,把槍支發給羣衆,經過統計,當時民間武裝規模有2800萬之多,向這些民間武裝發放的都是一些步槍,雖然都是部隊退下來的舊武器,但是對於民兵來說足夠了。

  根據媒體報道,我國先後給我國民兵配備了上千萬支步槍、衝鋒槍和機槍。最早期民兵主要配備二戰時代的老式武器,後來開始裝備53系列步機槍,也就是莫辛納甘步槍和轉盤機槍。從70年代開始,大量56系列半自動步槍、自動步槍和輕機槍開始進入民兵隊伍,民兵也開始發展出民兵師一級的編制,開始訓練和組建了民兵高炮、榴彈炮、加農炮和無後坐力炮部隊。

  擁有了槍支的民兵感覺自己受到了重用,永遠銘記自己的使命,在他們配備槍支的期間,大家都是十分安全的,並沒有因爲配備了槍支而引起暴動。

  後來到了80年代,中國的快速平穩發展不再需要老百姓持槍,爲了我國人民的人身安全,避免發生不可控制的傷害事件,國內開始實施全面禁止個人攜帶槍支,在當時採取了大規模的武器查收上繳。當然那時候,也還有很少一部分的公民可以持槍,但是都是要有相關證件才允許。

  爲啥現在不能輕易碰槍支其實主要原因還是現代武器很複雜,技術含量高,一般的訓練以及不行了!所以說中國禁槍也是爲了我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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