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这个东西害人不浅,举报最高奖励2万!
原标题:当心!这个东西害人不浅,举报最高奖励2万!
(“我走过最长的路,就是骗子的套路”)
你看到过
“无需抵押、无论资质、快速放贷”的
小广告吗?
你收到过
“先生,我们这里可以提供快速低息贷款…”
这样的贷款推销电话吗?
相信你一定碰到过!
而这些看上去简单的贷款条件
背后却是满满的套路
往往“醉温之意不在酒”
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利用受害人急需资金的心理,通过“签订虚假或空白借款协议”“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单方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非法手段占有公私财产,或者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的违法犯罪行为。
凡是符合民间借贷为幌子,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本质特征的“房贷”“车贷”“手机贷”“校园贷”“裸贷”“无抵押贷”等,都属于“套路贷”违法犯罪。
在咱们大宁乡
也曾有人身陷“套路贷”陷阱当中
相关链接:
1、借5万,最后竟然要还成572万!千万别被这种贷款“套路”了
2、@宁乡人这种电话你肯定接过!关于贷款诈骗你知道多少?
3、贷款3万元却要还款百万?宁乡已有人被骗!
那些急需资金周转的小老板、
想超前消费的大学生或者是输急眼的赌徒
是他们的首选对象
生活不易、囊中羞涩
却还要面对骗子的四面伏击
…
接下来…
你以为小编要给你普及如何避“坑”了吗
No No No
这些重复的话咱就不再说了
还不知道的小伙伴
可以看看咱们以前的内容
↓↓↓
@宁乡人这种电话你肯定接过!关于贷款诈骗你知道多少?
宁乡公安剑指黑恶,严打“套路贷”!请举报!
今天咱们主要来聊聊
关于“套路贷”如何举报的那些事儿
凡是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以及包庇、
纵容“套路贷”违法犯罪的人员
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宁乡公安将重拳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
宁乡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惩“套路贷”
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自2018年10月14日开始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重惩处。
▲“套路贷”违法犯罪人员本人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亲自到相关部门投案自首,允许委托他人代为投案。
▲违法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违法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窝藏、包庇“套路贷”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与“套路贷”犯罪人员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威胁、打击报复检举人、证人将依法严厉追究其法律责任。
▲“套路贷”违法犯罪人员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并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或者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人员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如果你遇到“套路贷”
或者知晓“套路贷”违法犯罪人员
请就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有奖:
公安机关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线索经查实属于黑恶犯罪的,给予2000元至20000元的奖励。
全市公安机关接收群众举报。
举报电话:0731-87881660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举报地址:宁乡市玉潭街道二环西路宁乡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二楼扫黑办
微信留言举报地址:“宁乡公安”微信公众号
微博留言举报地址:“宁乡警事”官方微博
“套路贷”不是贷,是犯罪!
欢迎大家积极举报!
本期小编:饶 玲
来源:刑侦大队
编 审:魏 瑛
审核:贺任 冯胜
抖音号:nx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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