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貴溪:一村民大鬧選舉現場,因妨害公務罪獲刑!

1

案情簡介

2018年3月29日,貴溪市金屯鎮石嶺村在村委會院內進行換屆選舉工作,趙某、蘇某等人在選舉現場指導選舉工作,被告人何某在選舉現場吵鬧,在現場負責的蘇某對被告人何某進行解釋、勸說時,被告人何某不聽解釋並辱罵蘇某,在其他工作人員拉住被告人何某進行勸阻時,被告人何某掙脫工作人員用拳頭毆打蘇某臉部,將蘇某臉部打傷、牙齒打斷一顆,造成選舉被中斷半小時。

2018年4月4日,貴溪市公安局對被告人何某網上追逃,2018年4月17日,被告人何某到貴溪市公安局投案。

2

法院認爲

被告人何某以暴力方式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爲構成妨害公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何某在案發後通過其家屬的賠償獲得了被害人蘇某的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判決被告人何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來源:鷹潭中級人民法院

領導說了!

您點一個

小編的工資就漲五毛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