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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說:

如果我問你,你願意加入跑團嗎?

你會覺得,這是一個很簡單的詢問。

我再問你,你願意加入我們跑團嗎?

你會覺得,這是一個很善意的邀請。

但如果我告訴你:你進了我們跑團就不能再進別的跑團了。

相信聽到這話,你的感受就沒那麼輕鬆了。

你還會問:爲什麼?甚至是——憑什麼?

不久前,安徽淮南馬拉松協會發布的一條通知就引發了跑友們的熱議:

總結起來一句話:凡淮南馬協會員不允許再加入別的跑團,被發現後直接開除。

上週末跑完步,小編和兩位跑友一邊拉伸一邊閒聊的時候就說起了這件事,沒想到,他們倆的觀點完全不同,不妨來聽聽。

資深跑者

40歲,跑齡10年,PB315,目前加入了一個跑團。

跑齡2年

27歲,PB347,目前加入了兩個跑團。

你們倆都在什麼跑團?

一個小跑團,都是好朋友組成的,成立有六七年了,人員很固定,四十多。

我在兩個跑團,一個是很有知名度的大跑團,幾百人規模,還一個是我們公司的跑團,成立一年多。

你們加入跑團,是源自什麼需求?

沒什麼需求,成立一個跑團可以讓我們這些經常跑步的跑友關係更緊密,是一個有名有姓的集體了。去外地比賽,羣裏招呼一聲幾個人同行,更熱鬧。有一些以跑團爲單位參加的比賽,我們也可以去參加了。平時私底下過節過年也聚聚,圖個開心,其實就四個字兒——志同道合。

我加入跑團是喜歡去參加一些跑步活動,比如週末刷個二環、去奧森跑個玫瑰花、去衚衕裏跑跑。自己跑確實枯燥,叫朋友跑又不一定湊得齊,加入一個大跑團就經常有活動,可以直接去參加,很方便。羣裏確實好多人都不認識,說這個說那個的,留言也看不過來,但也能看看大家都什麼想法,訓練方法啊、對比賽評價、受傷了怎麼養,自己篩選信息吧。加入公司跑團就是因爲大家都在一個公司,很方便,中午或者下了班約着跑跑步。也因爲跑步,同事間的關係更緊密了一些,畢竟要混社會。

那你們怎麼看淮南馬拉松協會

“不許加入別的跑團”的規定?

我非常不同意,跑團沒有任何權利限制我,我加入哪個跑團是我自己的意願,而且對跑團也沒什麼影響啊。

我是很同意的,剛開始跑步時候我也喜歡參加很多活動,去這個跑團去那個跑團的,我們跑團也加了些新人。但後來發現太過混亂,跑團還是應該規範化管理,不能誰想進就進,對誰都無條件開放。

有門檻可以,比如你有成績要求,或者職業要求、人羣要求,但不應該拒絕別人同時加入多個跑團。每個人的圈子都會變,比如以後我們家小區成立個跑團、我一些喜歡越野的朋友成立個越野跑團,我也可以加入他們一起啊。像我的閨蜜,她加入了一個女生組成的跑團,還有一個健身俱樂部的跑團,兩邊的活動都參加,沒什麼問題。不能要求她這邊跟健身的朋友跑步,那邊就不能跟好姐妹們跑步了?我問你們,她哪兒錯了?

冷靜……你說的混亂是指什麼?

你要知道,跑步這麼多年,我很理解淮南馬協爲什麼要制定這樣一條規則。我相信他們的本意不是要拒人於千里之外,而是現在確實有一些人加入跑團的動機不純,比如這個跑團因爲規模大總能搞來參賽名額、跑步裝備這些福利,就有人去加入、去薅羊毛。有的人一聽有活動就問有沒有T恤發,有沒有腰包,到處撈好處。甚至還有騙子,去約姑娘的,或者混熟了就管你借錢的。對於跑團管理者來說,這些人今天加入了跑團,明天可能就隨時走了,根本不好管理,對於一直參加跑團活動的忠實團員,也不公平。

但是你怎麼知道這個人有沒有加入過別的跑團呢?還得一個一個調查?

你說的也對,這確實是很難實現,沒有一個實名制註冊的平臺可以查詢。

而且,也不能因爲有可能帶來混亂就要求別人不能加入別的跑團。跑團的類型各不相同,有的是朋友間組成的,有的是同事間的,有的是同行間的,要是按規定,我加入了朋友的跑團就不能加入同事的跑團了,你說得罪哪邊,我已經兩邊都在了,我怎麼解釋,怎麼退出?

那沒有辦法,該捨棄的要捨棄,跟朋友和同事都可以一起跑步,那沒問題,但要是跑團性質我還是覺得只加入一個好。現在跑步的人多了,什麼人都有,跑團沒那麼純粹了,也走到了一個十字路口,要麼嚴格管理,要麼就是人心渙散。跑團想要更進一步,向上發展,這種嚴格的跑團規則是有必要的。我挺同意那個通知裏寫的一句話:個人有選擇跑團的權利,跑團也有選擇會員的權利。要是每個人都經常換跑團,那這個跑團也長久不了。

據我瞭解,淮南馬拉松協會和普通民間跑團不太一樣,他們是合法註冊的跑步協會團體,聽說提出這條規則,也是因爲前任會長退出並加入了另一個跑團,對跑團自身影響挺大。

確實,如果想來就來想走就走,那跑團說散就會散。而且只有正規化了,才能去參加正規的比賽,形成一個持續發展的出口。之前中國田協發了一個通知,計劃在2020年組織開展中國馬拉松俱樂部註冊及聯賽。跑團如果要參加這種正規的聯賽,就肯定要要求我自己的團員不能再參加別的跑團。要不一到比賽,我們跑團的高手都讓別的跑團挖走了,這樣所有跑團不管平時成員都是誰,比賽前全都找來僱傭軍,那還談什麼公平,比賽也沒意思了,也是對馬拉松運動的傷害。

如果是跑團去參賽,那要求一個人只能註冊一個跑團我是同意的。但這個要求是針對比賽註冊的,平時的活動,根本沒有必要限制團員不能同時身在別的跑團,又沒什麼影響。舉報這個事兒也挺可笑,比如今天咱們三個人一起跑步,有人看見了,就舉報說我跟別的跑團跑步去了,然後我再解釋,那天天都這樣猜來猜去成什麼了。

但是我認爲,只建立在互相信任的基礎上是不夠的,是需要有明確的規定來約束的。而且你加入一個跑團,要是想通過這個跑團滿足自己的需求,比如參賽機會,或者僅僅就是參加一些小活動的機會等等。只要你想參加,那你就要遵守跑團的各項規定,要不就別去。這是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契約精神上的。

我還是覺得你說的太嚴重了,事實上有很多不同的情況會和這條規則發生衝突。這種所謂的“一刀切”,我真的接受不了。

一方認爲這條規定是跑團想要正規發展的一個必要管理方式。另一方的意思是,加入跑團只是因爲興趣使然,多加入幾個跑團並沒做錯什麼。聽起來,兩個角度都有道理,真的很難說誰對誰錯。

所以,廣大的跑友們,如果你的跑團發佈了同樣的規定,你會怎麼決定呢?

在評論區留言如果你的跑團發佈了同樣的規定,你會怎麼決定?我們將挑選出最精彩的那個留言。

時間截止到8月15日24:00,我們將在週五的推文中公示留言及獲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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