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響水縣公安局老舍派出所接到羣衆舉報稱:在轄區新舍村有兩人在村部西小河邊從事非法電魚活動。接警後,老舍派出所第一時間出警,並將正在從事非法電捕魚的戴某龍、王某浪抓個正着。

     經過響水縣公安局老舍派出所和響水縣漁政監督大隊聯合辦案,最終對戴某龍、王某浪的違法電捕魚行爲進行嚴肅處理。其行爲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條、第三十八條之規定。沒收其電捕工具,對違法捕獲的3.5公斤魚魚獲物進行現場放生,並對兩人的違法行爲給予罰款2000元處理。

據瞭解:戴某龍、王某浪一直在外地打工,前幾天國慶放假回鄉收玉米,中午閒着沒事,兩人一合計,將家裏的農用電瓶車拆下來,和逆變器組裝在一起,組成簡單的電捕工具,於近日下午3點在新舍村一條小河內從事非法電力捕魚活動,大約捕個把小時,捕魚3.5公斤,就被人舉報。響水縣公安局老舍派出所快速出警,將正在電捕魚的戴某龍、王某浪現場抓獲,並將案件移交漁政部門處理。

戴某龍、王某浪對自己的違法行爲十分後悔,非法捕魚3.5公斤,被罰款2000元。響水縣公安、漁政部門將加大執法力度,嚴打違法捕撈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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