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10月9日,鲁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将被告人赵某强奸一案向鲁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早前据媒体报道,赵某强奸了一名17岁少女,鲁山县检察院促成双方父母“冰释前嫌”签订和解协议书。赵某取保候审返校上学,事件引发网友争议。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号今天发布的信息:

被告人赵某强奸一案,由河南省鲁山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于2018年7月17日提请逮捕,鲁山县人民检察院于7月24日以犯罪嫌疑人赵某涉嫌强奸犯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8月27日,案件移送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因赵某为16周岁未成年人,系在校初中学生,本人认罪悔罪,办案机关经听取被害人方面意见,依据刑事诉讼法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规定,依法将赵某的强制措施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10月9日,鲁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将被告人赵某强奸一案向鲁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审查起诉期间,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官微9月19日对该案进行了公开报道。但该案涉及未成年人及隐私,办案程序尚在进行,此间进行报道是错误的,并且报道中多处表述错误、用语明显不当,造成十分不良的社会影响。我院已责成鲁山县人民检察院认真整改,吸取教训。感谢和欢迎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支持!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2018年10月9日

此前报道

“未成年强奸案冰释前嫌”引舆论哗然

@中国之声9月23日消息,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人民检察院近日通过官方微博发表的一篇文章,题目是《鲁山一初中生一时冲动犯错检察官介入下双方冰释前嫌》,文章涉及一起强奸未成年少女案件,而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目前,该案件在法律层面的细节,特别是针对嫌疑人提起公诉的情况,检察机关还未更多披露。记者注意到,该微博文章已经被删除,但官方仍未对事件作出正式回应。

争议文章被删鲁山县宣传部:正开会研究

目前,在鲁山县人民检察院的官方微博等渠道,已找不到引发争议的那篇文章。鲁山县委宣传部一位工作人员昨天向中国之声表示,相关部门正对事件进行研究:“我们正在开会研究这个事,检察院、省检察院都正在进行……(省检察院和鲁山检察院正在协商是吗?)对对对,他们现在是检察院有专门人员(来研究),因为报告都是系统内部统一来弄”。

来源:河南检察、中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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