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特朗普總統上任後,頻繁利用知識產權對他國政府發起挑戰,如對我國發起301調查,持續將中國列爲“特別301調查”年度審議“重點觀察國”等。

二戰後,美國科學技術得到了迅猛發展,在第三次科技革命中美國成爲世界科技領域領導者並保持至今。而孕育蘋果、谷歌、微軟等巨無霸級別科技企業的土壤,正是美國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國家戰略目標之一。美國政府在卡特總統時期即將知識產權上升爲國家戰略。克林頓總統時期則將美知識產權戰略體現在相關立法、知識產權利益關係的調整、對外貿易政策中,這一國家戰略延續至今。特朗普總統上任後,頻繁利用知識產權對他國政府發起挑戰,如對我國發起301調查,持續將中國列爲“特別301調查”年度審議“重點觀察國”等。如今,我國已經擁有一批像華爲這樣優秀科技企業,但必須正視的是,我國的整體科技水平和實力距離美國還有差距,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美國知識產權保護戰略可以給我們帶來一定的借鑑與啓示。

一、致國會——美國年度知識產權報告。

美國憲法第一條第八款賦予了美國國會的權力,其中第八項規定“To promote the Progress ofScience and useful Arts, by securing for limited times to Authors and Inventorsthe exclusive Right to their respective Writings and Discoveries”,該條賦予國會對專利、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的立法權,明確了知識產權保護對於美國的重要性。

根據美國法典的規定(15 U.S.C. §8114),美國知識產權執法協調機構(U.S. Intellectual Property Enforcement Coordinator,IPEC)應向國會提交知識產權年度報告,陳述美國行政執法部門在知識產權領域的工作進展。

美國知識產權執法協調機構設在白宮行政管理與預算辦公室(the Office of Management andBudget),屬於白宮的重要政策研究機構,主要負責制定美國整體知識產權戰略和政策,協調聯邦政府知識產權工作,防止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爲,促進美國社會的創新和創造,確保美國境內外知識產權的有效保護和執法。該機構的負責人,即知識產權執法協調員,由總統提名,任職需要得到國會的確認。

2019年2月,特朗普政府向國會提交了年度知識產權報告,該報告由美國知識產權執法協調機構協同商務部、司法部、國土安全部、國務院、財政部、衛生和公共服務部、農業部、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和美國版權局共同制定,詳細介紹了特朗普政府在知識產權領域做出的努力。本文將通過梳理該報告內容,結合中美經貿摩擦最新形勢,向讀者展示特朗普政府的知識產權保護戰略。

美國年度知識產權報告

圖片來源:https://www.whitehouse.gov/wp-content/uploads/2019/02/IPEC-2018-Annual-Intellectual-Property-Report-to-Congress.pdf

二、特朗普政府知識產權保護四大戰略。

2018年4月26日,特朗普通過白宮發佈世界知識產權日公告指出,“我們不僅需要慶祝髮明和創新,更需意識到知識產權對於美國國家經濟競爭力的重要性”,他承諾,美國政府將敦促他國政府保護知識產權,同時將採取措施完善國內知識產權制度和加強國內知識產權保護。

特朗普就任以來,美國知識產權執法協調機構與其他行政部門密切協同,致力於推進促增長政策,目的在於提升和保護美國國家優勢,也即美國創新經濟。根據美國知識產權執法協調機構2019年提交給美國國會的年度知識產權報告,特朗普政府知識產權保護戰略包括四個部分的內容:1.與貿易伙伴接觸(engagement with trading partners);2.有效利用包括貿易工具在內的法律手段(effective use of all legalauthorities, including trade tools;);3.擴大執法行動和合作(expanded law enforcement action and cooperation);4.與私營部門和其他利益相關方接觸(engagement and partnershipwith the private sector and other stakeholders)。(特朗普政府知識產權保護的這四大戰略將在後期文章中詳細介紹和分析。)

縱觀特朗普上臺後的一系列內政外交政策,知識產權無疑是其治國理政的重要工作。美國知識產權執法協調機構2019年提交的年度知識產權報告中的四大戰略涵蓋了特朗普政府在美國國內和國際上的知識產權保護措施和手段,是美國行政部門推動知識產權執法和保護的基礎。

三、特朗普政府如何實施知識產權保護戰略?

特朗普政府知識產權工作涉及諸多行政部門和機構,各個行政部門和機構分別或重疊落實聯邦政府的知識產權戰略和政策,在整個行政當局中,聯邦部門是美國知識產權戰略的主要落實和參與者,包括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國務院、商務部、農業部、衛生部、司法部、財政部、國土安全部等在內的聯邦部門都在美國知識產權保護領域發揮着重要作用。商務部領導着美國幾個具有重要知識產權職責的部門,作爲美國知識產權政策的對內對外發聲部門,其中最主要的部門是美國專利商標局(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 以下簡稱USPTO),根據美國法典(35 U.S.C. §2b8 – 13),美國專利商標局擁有通過商務部部長就“國家和國際知識產權問題”向總統提交建議的法定權力。

美國行政部門架構圖

圖片來源:http://www.gridgit.com/postpic/2009/07/federal-government-organizational-chart_50839.jpg

另外,依據法律,特朗普政府擁有3名由總統任命、參議院確認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職位,他們分別是美國知識產權執法協調員(U.S. Intellectual Property Enforcement Coordinator,IPEC)、美國商務部知識產權副部長兼美國專利商標局局長(Undersecretaryof Commerce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Director of the U.S. Patent and TrademarkOffice (USPTO) at the Department of Commerce)和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首席創新和知識產權談判官(the Chief Innovation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Negotiator at USTR)。

爲了實施美國知識產權保護戰略,美國知識產權執法協調機構成立了白宮知識產權戰略小組(White HouseIntellectual Property Strategy Group),定期召集國家經濟委員會(NationalEconomic Council)、國家安全委員會(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科學技術辦公室(Offic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聯邦貿易代表辦公室(Officeof the U.S. Trade Representative)以及其他相關的白宮辦公室、部門和機構,討論知識產權問題,確定行動方案(course of action)並向總統建議。

這些政府部門共同合作,確保聯邦政府的知識產權工作重點突出,協調良好,資源得到有效利用。國際方面,隨着美國政府致力於推動美國在海外的經濟利益,目前政府執法和保護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全球範圍內的涉及知識產權的貿易執法、市場準入、競爭、數字貿易、網絡安全等問題。美國政府稱必須保障美國創新者在國外市場安全使用其知識產權的權利,其他國家和企業不得從盜取美國知識產權的過程中獲益,如竊取商業祕密、侵犯知識產權、盜版、強制技術轉讓或本地化要求。國內方面,美國政府確保知識產權法律與時俱進,促進美國的創新創造。如在過去的一年裏,美國國會審議並通過了特朗普於2018年10月11日簽署的Orrin G. Hatch-Bob Goodlatte音樂現代化法案(the Orrin G. Hatch–Bob Goodlatte Music Modernization Act)。特朗普稱,修訂版權相關法律以適應數字時代的音樂許可,能夠更好地讓藝術家和製作人通過線上播放音樂獲得知識產權權益,這是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立法。該法案得到兩黨支持,參議院和衆議院一致表決通過。

Orrin G. Hatch-Bob Goodlatte音樂現代化法案

圖片來源:https://www.copyright.gov/legislation/2018_mma_amendments.pdf

(作者:戴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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