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然而在6月11日發佈的第二份催繳公告中,粵注協針對全廣東省地區(含深圳)進行催繳,但收費標準已調整爲:2019年會員會費計算標準爲單位會員會費2018年度會計師事務所業務收入在7000萬元(含)以下25萬元/年/所。南都週刊記者通過測算了解到,若會費收繳按粵注協第二份通知標準,不少深圳地區會計師事務所繳納會費不減反增。

【南都週刊見習記者王曉珊】

近日,廣東省注協(下稱粵注協)與深注協會員收費規定相互衝突引起了深圳市多家事務所的反彈。粵注協更是在短期內連發兩份催繳公告,催促深圳地區會計師事務所儘快繳費。

對此省市收費規定打架相關事宜,南都週刊記者多次嘗試採訪中注協、粵注協以及有關方面負責人,截至發稿日,仍未有回覆。

收費標準前後不一 到底以哪份爲準?

南都週刊記者通過對比粵注協發佈的兩份催繳公告發現,粵注協在兩份催稿公告中對深圳地區會計師事務所的繳費標準並不一致。

粵注協於5月24日發佈的第一份催繳公告僅針對深圳地區會員,繳費標準按《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會費管理辦法》(會協[2018]33號)有關規定,單位會員會費以上年度業務收入爲計算基礎:年度業務收入在1億元(含)以下的,爲年度業務收入的0.7%;年度業務收入在1億元以上的,1億元(含)以下部分爲年度業務收入的0.7%,1億元至3億元(含)部分爲年度業務收入的0.6%,超出3億元部分爲年度業務收入的0.5%。

按該標準來計算的話,一家年度業務收入爲500萬元的事務所只需要交3.5萬元會費。

然而在6月11日發佈的第二份催繳公告中,粵注協針對全廣東省地區(含深圳)進行催繳,但收費標準已調整爲:2019年會員會費計算標準爲單位會員會費2018年度會計師事務所業務收入在7000萬元(含)以下25萬元/年/所;2018年度會計師事務所業務收入在7000萬元至10億元(含)200萬元/年/所;2018年度會計師事務所業務收入在10億元以上800萬元/年/所。

如果會計師事務所在2018年度發生新設、合併、分立、撤銷等情形的,再按第一份通知標準收取。

按第二份標準計算,一家年度業務收入爲500萬元的事務所需要繳納25萬元會費。

不同繳費標準之間,同一家事務所需繳納的費用差額竟有21.5萬元。

至於收費標準調整,粵注協在公告中並未給出過多解釋。南都週刊記者通過採訪瞭解到,當前深圳地區會計師事務所主要按第二套標準繳納會費。

標準調整 減負變爲加增?

南都週刊記者通過測算了解到,若會費收繳按粵注協第二份通知標準,不少深圳地區會計師事務所繳納會費不減反增。

根據深圳市注協的統計數據可知,深圳地區會計師事務所一共有275家,年收入1000萬元以下的中小微會計師事務所有223家,佔比爲81.09%。

南都週刊記者通過計算得出,不同繳費標準之間,年度業務收入在7000萬元的事務所需繳納的會費差額相差甚遠。

一家年收入1000萬元的事務所,若按第一份繳費標準需繳納7萬元。而按第二份標準則爲25萬元,兩者之間相差18萬元。

但一家年收入爲50萬元的會計師事務所,按第一份繳費標準僅需繳納0.35萬元。而按第二套標準需要繳納25萬元,繳納會費佔全年收入的50%!

深圳地區會計師事務所需繳納的會費大大提高。

省市注會收費規定打架續:粵注協收費標準存疑 減負還是加增?

繳納費用的增加隨之帶來的是會費收入的增加。

直至2018年底,深圳地區收入7000萬元以下的會計師事務所共有263家,若每家均交25萬元的單位會費,僅該部分會費廣東省注協就可收到6,575萬元。即使最後返還每家事務所可減免的30%會費,粵注協仍然可收到至少4600萬元的會費。

關於繳費方面的有關疑惑,因爲南都週刊記者始終無法撥通粵注協辦公電話,相關的問題無法獲得官方明確回答。

當前,國務院常務會議已決定進一步減少涉企收費,中注協也表示將貫徹落實中央有關規範涉企收費精神,鞏固減輕會計師事務所會費負擔的成果。有關通知表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註冊會計師協會可根據實際情況落實文件精神,但此次粵注協針對深圳地區會計師事務所的有關收費要求是否合情合理,仍需進一步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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