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排污管驚現大量廢紙幣!男子“自娛自樂”僞造人民幣120餘萬元,獲刑12年

  近日,廣州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顏某僞造貨幣一案,顏某在廣州番禺區的小區住處,使用掃描儀、電腦、打印機僞造了120.52萬元人民幣,加上前罪未執行的刑期,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排污管裏塞滿人民幣

  2016年12月23日晚上8點左右,番禺海倫堡御院小區物管水電工任某接到電話,有業主投訴海倫堡御院11座1梯的排污管堵塞了。他於是和同事黃某到11座1梯的車庫內檢查排污管。他說,打開檢查口時見有大量的紙漿及碎片噴出。次日,任某二人又前往車庫對排污管進行堵塞故障排除。“當我們把鐵絲伸進排污管進行鉤拉時,見大量的紙漿及碎片流出,紙漿及碎片中夾有多張沒有裁邊的100元、50元、20元及10元面值的人民幣。”任某二人覺得奇怪。對排出的紙漿及碎片進行檢查,發現碎片也像是被打爛的人民幣。

  排查期間有男子跳樓

  誰會將大量鈔票往下水管道里扔?二人覺得事情重大,於是向公司領導彙報。海倫堡物業公司相關負責人到場後隨即報警。橋南派出所接報後立即前往調查。排查過程中,一名男子突然跳樓至11座1梯二樓某房的陽臺,公安人員將其當場抓獲。經覈實,該男子是上一層某房業主譚某的“丈夫”顏某。偵查人員隨後在房內查獲大量僞鈔成品、半成品、碎片以及一批製造僞鈔的工具。

  據瞭解,該房內繳獲未及銷燬的假人民幣共計23431張及作案工具一批,其中包含100元、50元、20元、10元等不同面值的假幣總面額共計120萬餘元。

  藏身女友套房造假幣

  據顏某的女友譚某證言稱,“從2010年開始,顏某就到我家住,有時候他幾個月來一次,今年(2016年)來得多一點,他有我家的鑰匙可以自由出入。”譚某說,自己從來沒有進過顏某的房間,顏某也不讓她進,她完全不知道顏某在家裏做假幣。

  譚某家的保姆高某稱,顏某自稱姓王,是做軟件生意的。顏某平時也不準高某進入他的房間,平時房間是鎖上的。高某說:“晚上,我有聽過‘吱吱吱’的機器聲響,我不知道他在做什麼。”

  據瞭解,顏某生於1973年6月,湖南省雙峯縣人,初中文化。顏某16歲時曾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服刑期間減刑爲有期徒刑十六年,1997年12月16日經批准保外就醫一年,期滿後一直脫管未歸。

  法庭上被告辯稱:

  打印人民幣是爲了好玩 未流入市場

  被抓獲後,被告人顏某供述:當天10時許,他在家裏正將從電腦打印的一批人民幣圖片泡水撕爛,衝進廁所馬桶裏,看到樓下來了不少警察,“擔心警察認爲我在製作假幣會被抓,自己才跳下二樓的。”

  在庭審期間,被告人顏某依舊不承認僞造假幣,辯稱自己是爲了好玩、消遣、練習自己的技術才選擇打印人民幣,純屬娛樂,假幣未流入市場,且僞造的假幣並不足以亂真,故不構成僞造貨幣罪。

  對此,其辯護人認爲,僞造貨幣罪中的貨幣要求其與真幣的相似性足以欺騙他人,達到以假亂真的程度,而顏某是在A4紙上打印人民幣,紙質粗糙,沒有金屬線與水印,並不足以矇蔽他人。

  而且顏某僞造假幣的目的是自我娛樂,未在市場流通,在被抓獲前也已自行銷燬,故其並無主觀故意,且未破壞貨幣的公共信用和金融管理秩序,不具有社會危害性。

  爲此,辯護人稱,其當事人顏某主觀上沒有破壞貨幣公共信用的故意,客觀上也沒有流入市場,影響金融秩序,不構成僞造貨幣罪。

  新罪加餘刑

  法院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

  對於控辯雙方對被告人顏某是否構成僞造貨幣罪,廣州中院經審理查明認爲,偵查機關繳獲的僞造紙幣,已具有真人民幣的圖案、形狀、色彩等特徵,且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依法對涉案紙幣進行鑑定,確定23431張均爲假幣,故顏某及其辯護人認爲其紙幣不能達到以假亂真的程度、不屬於假幣的意見不成立。

  此外,僞造貨幣罪是行爲犯,行爲人着手實施犯罪行爲,即構成該罪;假幣半成品9321張、成品14110張,均應認定爲犯罪數額。

  什麼是僞造貨幣罪?

  僞造貨幣罪是指違反國家貨幣管理法規,仿照貨幣的形狀、色彩、圖案等特徵,使用各種方法非法制造出外觀上足以亂真的假貨幣,破壞貨幣的公共信用,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的行爲。

  廣州中院認爲,顏某作爲無權印製人民幣的個人,在居所大量祕密僞造人民幣,更購買具有水印、防僞線的紙張用於印製,積極追求仿造真幣,其及辯護人關於其僞造貨幣係爲娛樂,不具備僞造貨幣主觀故意的意見不能成立。

  而針對顏某保外就醫逾期未歸的情況,原服刑監獄建議,顏某於1998年12月15日保外就醫屆滿後,脫逃期間應不計入實際執行刑期,即1998年12月16日起至2009年8月23日的時間爲其前罪尚未執行的刑期,應當依法繼續執行。

  廣州中院認爲,被告人顏某仿照人民幣的面額、圖案、色彩等特徵,非法制造假幣,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已構成僞造貨幣罪;加上顏某曾因犯罪被判刑,尚未執行完畢,現又犯新罪,依法應數罪併罰。

  爲此,廣州中院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顏某犯僞造貨幣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犯故意殺人罪,未執行有期徒刑十年八個月八天,剝奪政治權利六年。總和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八個月八天,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來源:新快報

責任編輯:劉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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