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稅3%≠降價3%, 教你算給客戶看!!不再入坑!!
去年增值稅從17%降到16%,很多客戶藉機要求降價1%。從感覺上來說,似乎給客戶下降1%是合理的,但是事實卻是:
以毛利率10%,A客戶月拿貨10萬元計算:
進項稅額:9萬x17%=15300
銷項稅額:10萬×17%=17000
增值稅額:17000-15300=1700
減稅後
進項稅額:9萬×16%=14400
銷項稅額:10萬×16%=16000
增值稅額:16000-14400=1600
減稅金額:1700-1600=100元
看到沒,看到沒,月貨款10萬才減稅100元,不是10萬x1%的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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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製造業增值稅由16%的稅率降至13%,客戶再次藉機降價3%,下面讓我們來好好算算:
假設我們降價3%
這意味着在你給客戶降價的情況下,如果你的供應商沒有給你同時降價,利潤將會出現較大的損失!
減稅爲國家惠民政策,企業進、銷項及納稅率都下調,並沒有產品降價的說法,降稅並不代表降價!
再給大家舉個例子:
企業的進項佔營收的60%,假如企業的進項100%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不管增值稅稅率是多少,進銷項都是可以相抵的,那麼,對這個企業來說,只是對增值的40%按稅率徵稅了。
那麼,現在增值稅降3%,對該企業來說,只是減少了增值稅稅負1.2%,這個1.2%,還是是相對不含稅銷售而言的,不是對含稅銷售收入而言的。相對降稅前的含稅銷售收入,只減少了稅負1.0345%。用公式表示:不含稅價格下調=增值率*3%,含稅價格下調=增值率*3*/1.16。
因此,從純降稅來看稅負的下降,每個企業減稅的空間,取決於該企業的增值率和上游企業的減稅轉移。實際上,上游企業也不可能是降價3%,只能是將上游減稅的部份轉移到下游,正如我們分析的例子,稅率降3%,企業降價1.2%。
因此,當再碰到客戶借將稅來降價時,我們千萬要小心,不要再入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