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江蘇響水縣生態化工園區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發生爆炸,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同日,成都雙流機場發生工地鋼筋傾倒事故,4死9傷;3月22日晚,湖南常長高速一輛旅遊大巴突然起火,26人死亡……近期一些地方接連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給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巨大損失。

天災還是“人禍”,重罰爲何擋不住重大事故?形式主義畫皮該撕掉

新華社資料圖

是無可避免的天災?是毫無徵兆的偶然?還是一起起的“人禍”?

“如果壞事有可能發生,不管這種可能性多麼小,它總會發生,並引起最大可能的損失。”在響水化工廠被爆炸衝擊得只剩下一座廢墟之後,響水縣生態化工園區及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的各種“黑歷史”被媒體扒了個遍。自2007年起,該園區內至少發生過4起爆炸、泄漏和火災事故;2017年1月,涉事企業的時任主要負責人曾因非法處置危險廢物、嚴重污染環境被判刑;2018年2月,國家安監總局發函指出該企業存在13項安全隱患問題……“禍患常積於忽微”,所有這些都在印證“海恩法則”的準確性,更證明爆炸的引線其實早就埋下。

埋下引線的“人”有兩個,一個是企業管理者,另一個是負有監管職責的職能部門。說他們完全不重視安全,有點冤枉:直到發生爆炸的當天,該企業還在招聘安全員;自3月1日至14日的近半個月內,該縣領導先後4次提及有關工業安全生產等問題,要求“問題企業”一律停產整改。但說他們並沒有真正盡到保障安全的責任,則一點都不冤枉:從他們的招聘要求上可見,公司把安全生產責任全部推到安全員頭上,職能部門的監管則除了開會就是罰款。

很顯然,當本爲頭等大事的安全問題變得“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在利益面前不要”,內部的規章制度、國家的法律法規就只能淪爲企業毫不在意的文字材料;監管主體煞有介事的會議通知、不痛不癢的檢查罰款也只會助長企業無所畏懼的僥倖心理。“形式主義害死人”本不過是個比喻,可最近發生的多起安全生產事故表明,“形式主義”的的確確害死了人。

生產安全,人命關天,容不得一絲對隱患的僥倖心理,耍不得任何監管上的花拳繡腿。痛定思痛,當前最現實、最迫切的,是各地黨委政府和相關企業從慘案中汲取教訓,下決心放棄不惜犧牲安全謀發展的理念、撕掉一切形式主義的畫皮,切實提高對安全生產監管的責任心,不放過任何苗頭、不放縱一絲隱患、不亂開一道口子,避免悔之晚矣的“人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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