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史遇春

  明憲宗(朱見深)成化年間(公元1465年~公元1487年),太監汪直當權擅政。當時朝野官紳,對汪直極盡諂媚趨附之能事。爲了取悅汪直,那些衣冠楚楚的場面人物,甚至到了無所不用其極的程度。

  汪直受皇帝差遣,前往巡察邊地。所在邊地的都御史皆披鎧甲、着戎裝,在二三百里地之外對汪直迎來送往。爲表現對汪直到來重視與恭敬,這些人望塵而跪,俯伏路旁。常常是等到汪直所乘的馬匹走過之後,這些人才敢起身。

  (《明史》卷三百十四·列傳第一百九十二《宦官一·汪直傳》有明憲宗派遣汪直巡邊事,可參看。)

  朝廷內外,官紳那麼多,在汪直勢焰燻蒸的侍候,這種對汪直巴結逢迎、俯首聽命的人比比皆是。那麼,在如此衆多的官紳之中,爲什麼筆記作者尹直獨獨提到都御史並對其進行嚴厲地批評與諷誡呢?

  這,還得從都御史的地位和職責說起。

  都御史爲言官(主要由都察院御史和六科給事中組成,大部分品秩不高,甚至很低,但其政治地位卻極爲突出。),在朝廷之中,屬於風憲之職。

  都御史歸都察院管理。

  在明代,以都察院爲最高監察機關。

  作爲都察院長官的左、右都御使與六部尚書並稱七卿,其地位之崇高,由此可見。

  正是因爲都察院地位崇高,故而,按明太祖(朱元璋)與明宣宗(朱瞻基)的敕諭要求,都御史還得作百官的表率。

  那麼,都御史的具體職責有哪些呢?

  據《明史》 卷七十三《志第四十九·職官二》載:

  “都御史,職專糾劾百司,辯明冤枉,提督各道,爲天子耳目風紀之司。凡大臣奸邪、小人構黨、作威福亂政者,劾。凡百官猥茸貪冒、壞官紀者,劾。凡學術不正、上書陳言變亂成憲、希進用者,劾。遇朝覲、考察,同吏部司賢否陟黜。大獄重囚會鞫於外朝,偕刑部、大理讞平之。其奉敕內地,拊循外地,各專其敕行事。”

  簡單變通,此節的白話文即爲:

  作爲都御史,其專屬職責是糾察、彈劾百官,辨析、查明冤屈錯枉,指揮、監督下屬各道,是負責皇帝耳目風紀的官署。

  凡是大臣奸佞邪惡、小人結黨謀逆,作威作福、禍國亂政者,對其進行彈劾。

  凡是朝廷百官鄙陋猥瑣、卑劣無狀、貪財冒功、敗壞官紀者,對其進行彈劾。

  凡是官員學問術業不端、上書陳言變亂已成律令規章、希圖升進、妄想重用者,對其進行彈劾。

  如果遇到臣子朝覲、官員考覈察舉,都御史須會同吏部主司,確認官員的賢能與否、可否進行升降變動。

  重大案件的要犯獄囚在外朝會審時,都御史須與刑部、大理寺一起公平判決。

  都御史還可奉敕在京師辦理事務,或接受敕令安撫外地,均得奉敕各專其命以行所事。

  就是這樣地位崇高、專責風憲的都御史,他們在汪直面前,都已經如此這般了。由此,可想而知,其他朝廷官員、地方紳士在面對權宦時的諂媚趨附、低三下四,大約更是變本加厲了。同時,明朝當日官場風習的敗壞、社會氛圍的糜爛,由此也可見一斑。

  在地都御史對汪直的逢迎,事情還未講完。

  話說,待到汪直進駐行館之後,這些人就會換裝,他們頭戴小帽,身着〈衤曳〉〈衤散〉[yìsǎn],在汪直身邊奔走執役,其間唯唯諾諾、卑恭順從、叩首半跪,簡直就如同是汪直的家奴僕從一般。

  汪直是皇帝所派,都御史是朝廷所任,官方對官方,大約應該朝服相處、朝禮相待。

  都御史的這種服飾與動作,在尹直看來,大約是不合官場禮制、是有所失格的行爲。

  這裏,需要說一下這些人伺候汪直時所穿戴的服飾。

  所謂〈衤曳〉〈衤散〉,乃是明代的服飾之一。這種服飾,原本是從元代的辮線襖演變而來,其中,短袖或無袖者稱袴褶[kù zhě];長袖者稱〈衤曳〉〈衤散〉。前身分裁,腰部以下作馬面褶;後身通裁,無褶;身側外有擺。明代的〈衤曳〉〈衤散〉又稱“一撒”,爲“一色”的變音,此稱來自蒙語“質孫”。明代〈衤曳〉〈衤散〉爲元朝“質孫”的別稱,多爲戎服,也作常禮服使用。

  原本,在官場上,士大夫之間通行的是揖拜之禮。此時,這些人對揖拜之禮全都廢棄不用。大概,他們是怕揖拜之禮無法表達其對汪直的卑恭順從吧。

  就是因爲有這樣諂媚卑下舉動,所以,這些人很得汪直的歡喜。

  事後,經過汪直的權力運作,這些人各有升進:有遷官工部侍郎的、有晉職兵部侍郎的、有進位戶部侍郎的。

  對於這種情況,當時社會上還流傳有專門的諺語,所謂:

  “都憲叩頭如搗蒜,侍郎扯腿似燒蔥。”

  都憲,即明代都察院﹑都御史的別稱。

  當時,奔走爭逐、急於求取名利狀況,甚至到了這樣的程度,說起來,還真會讓端直之士覺得可笑啊!

  說到這裏,也順便看看,明朝以前幾個對宦官管理比較得當的朝代。

  據傳,宦官在中國出現的很早。按現有的資料推測,大約早在夏商的宮廷中,可能就已經有了宦官的存在。

  周王朝及各諸侯國大都設置了宦官。《詩經》、《周禮》、《禮記》中都有關於宦官的記載。

  周朝的制度之中,是由冢宰來統理閽寺(宦官)的。

  冢宰,官名,即太宰。殷商置,位次三公,爲六卿之首。太宰原爲掌管王家財務及宮內事務的官。周武王死時,成王年少,周公曾以冢宰之職攝政。

  西漢的制度中,是以丞相來監管宮中寺宦的。

  宋朝遵循成周與西漢的遺意,也將宦官的管理歸屬於宰相、樞密。所以,夏、商、週三代而下,在處理管制宦官的法度上,各個朝代之中沒有比宋代做得更好的了。故而,從宋朝建立直到其滅亡,宦官很少成爲專政亂國的禍患。

  綜合而言,在尹直看來,內廷宦官的管理與處置,交由外朝的首席大臣是比較妥當的,是可以避免出現禍亂的。

  但是,就明朝的制度而言,朱元璋廢棄相權之後,外朝似乎已經沒有可以監管內廷宦官的合適官員與職位了。雖然,明朝後來也有內閣首輔,但是,明朝的內閣首輔比起前代的宰相來,已經有了本質的不同了。

  到明孝宗朱祐樘(公元1470年~公元1505年)、明武宗朱厚照(公元1491年~公元1521年)時期,大明王朝建立快接近一百五十年了。

  在這一百多年之中,明朝的宦官往往擅權。其間,明憲宗成化時期,宦官汪直專權,操縱國政特別嚴重。當時,整個朝廷的竟然沒有言官上書,以周、宋的善政啓迪皇帝。(其時,即便是啓迪,制度上的先天缺陷、明朝皇帝對大臣的防範,猜想也根本就無法根除這種頑疾了。)

  恰恰相反,汪直擅權時期,很多言官還競相諂媚趨附,無所不做,戎裝遠迎,望塵下拜,並且心甘情願地奴顏婢膝,以至於達到如此不堪的地步。

  嗚呼!

  都憲是什麼官?

  六卿是什麼職位?

  朝廷卻以這些卑污無恥的人來擔任,真是有辱國家。

  怪不得當時就被世人恥笑,而“都憲叩頭如搗蒜,侍郎扯腿似燒蔥。”民間諺語也就由此而來了。

  古人云:

  “毋(一作無)污青史,爲子孫累。”

  (這是唐左史劉知幾對開元名相張說曾經說過的話。)

  作爲社會的中堅、風氣的引領者,士大夫們應該時時記住這句話。

  就制度與時事而言,尹直確實是有些苛責都御史及其他言官了,但是,就自古以來,中國社會中對士大夫的期望與要求而言,尹直的批評也全在情理之中。

  本文出自明人鄧世龍所編《國朝典故》卷六十之明人尹直《謇齋瑣綴錄》八。

  尹直(公元1431年~公元1511年),字正言,江西省泰和縣沙村鎮高壠村委尹家村人。明代宗(朱祁鈺)景泰五年(公元1454年)進士,爲翰林院正七品編修。明憲宗成化中,歷任翰林學士、兵部尚書、太子太保。修《英宗實錄》,明武宗正德中卒,諡文和。

  (全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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