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章开头,有两个关键点要提一下:

第一,今年3月20日,总理在答记者问时提到:患者急需的抗癌药物,我们要力争降到零税率。

5月1日起,进口抗癌药物零关税政策正式实行。

第二,国产电影《我不是药神》,由于点映票房实在太好,口碑也是扶摇直上,片方直接提档一天至7月5日上映。这部电影的主要故事情节是:

白血病人吕受益,由于受病痛折磨,只能靠一种叫“格列宁”的药续命。但这种药在国内要四万一瓶,他买不起。然而印度生产的药效相同的药,只要两千。卖印度神油的老板程勇发现了其中的商机,从印度代购,转而卖给国内的白血病人。收获了巨额利润的他,生活发生了巨变,被病友们封为“药神”。但在这其中,一场关于救赎的拉锯战也在慢慢展开。

电影将绝症病人、药贩子、执法机构、医药公司等多方的困境纠葛,生动而直白地呈现在观众的面前。而这个令人唏嘘的故事背后,则是人情、法律、道德的较量取舍。

这部影片取材于真实事件——轰动一时的“陆勇案”,有血有肉,戳泪戳心。

故事的主人公原型陆勇,是一名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患者,也是一名企业家。在寻医问药的过程中,陆勇为病友们打开了仿制药的大门,给了绝望的中国癌症病人活下去的微弱希望。他的代购药品,曾经救了几千人的性命,因此被称为是“中国代购第一人”“药神”“药侠”。

陆勇所感染的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就目前的医疗水平而言,也没有什么有效的治疗手段,只能靠药物进行压制。由于白血病的正规抗癌药品诺华公司生产的格列卫每盒售价2.35万人民币,2004年9月,陆勇购买由印度生产的同类药品,价格仅为4000元人民币。后来,陆勇直接联系去印度买药,并陆续为病友代购,随着购买的患者逐渐增多,药品价格逐渐下降直至每盒仅需200元。

2014年7月,陆勇被检察院以“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期间,1002名感激陆勇的患者在联名信上签字为他声援。在看守所里关了135天之后,司法机关向法院撤回起诉,之后陆勇获释。

陆勇的代购,就像为国内患者开启了一道重生的大门:原来印度有那么便宜的药,而且药效也仅是稍逊于正版药。因此,越来越多的患者,将求生的希望投向了印度。

那么为什么印度这个口碑不怎么样的国家,能够以那么低的成本,造出那么有效的抗癌药物呢?

正版厂家制造药物的成本中,占大头的是研发费用。原创性的新药,要经过成千上万种化合物层层筛选和严格的临床试验才能批准上市。而在这个过程中,需要花费数十年的研发时间和动辄上亿美元的研发费用,在研发过程中还有很大的失败风险。因此,制药厂家必须在专利保护期内定下高价,才有可能收回成本、赚取利益,才能有创新创造的动力。加上产权专利、进口关税的层层叠加,才导致了进口抗癌药物的天价。

而印度仿制药之所以便宜,主要原因在于印度对部分药物采取了强制许可的形式,也就是不承认原厂研发药物的专利权,强行借鉴正版药高昂的研发成果。在强制专利许可的国情下,印度本国药厂大量生产仿制药,而且仿制水平极高,药性相似度可以高达99%。根据公开资料,印度已经生产了全球1/5的仿制药,还出口到了全球两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印度也因此被称为“世界药厂”,并成了患者求生拿药的最合适目的地。

然而这部电影所要展现的,则是更深层次的思考:

当法律和生命相冲突,该怎么取舍?

“生不起病”的穷人,就要被剥夺继续生存的权利吗?

该保护持续的创新,还是抢救当下的生命?

……

披着喜剧的外壳,内核却是相当的唏嘘和悲凉。但是这样一个勇敢的现实题材,能在大银幕上进行公映,已实属不易。其背后展现出的艺术属性和社会属性,在现在这个流量至上娱乐至上的时代,真的都是难能可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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