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8月14日20時50分許,臨猗交警大隊北景中隊民警在楚侯鄉鎮街道路口,對一輛無牌二輪摩托車檢查時,發現駕駛員馬某某舉止異常,說話支支吾吾,半天提供不出相關證照手續,且口中一股酒氣,初步檢測體內含有酒精成分,便決定帶其回大隊進一步調查處理。日前,運城市臨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防風險、保安全、迎大慶”道路交通安全攻堅行動中,查獲一起未取得駕駛證、酒後駕駛無牌摩托車嚴重交通違法行爲,駕駛員馬某某受到嚴厲處罰。

日前,運城市臨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防風險、保安全、迎大慶”道路交通安全攻堅行動中,查獲一起未取得駕駛證、酒後駕駛無牌摩托車嚴重交通違法行爲,駕駛員馬某某受到嚴厲處罰。

8月14日20時50分許,臨猗交警大隊北景中隊民警在楚侯鄉鎮街道路口,對一輛無牌二輪摩托車檢查時,發現駕駛員馬某某舉止異常,說話支支吾吾,半天提供不出相關證照手續,且口中一股酒氣,初步檢測體內含有酒精成分,便決定帶其回大隊進一步調查處理。

經快速呼氣檢測,顯示馬某某體內酒精成分含量爲38mg/100ml,達到酒駕違法標準。面對結果,馬某某坦承自己下班喫飯時喝了點啤酒,自以爲晚上交警應該不會到鄉鎮查車,便心存僥倖騎着摩托車準備回家,沒想到途中被查獲。同時查明,馬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所駕駛摩托車也從未辦理過登記上戶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馬某某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摩托車、酒後駕駛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執勤民警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依法扣留了摩托車,並對馬某某做出罰款1500元處罰。(王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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