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该修订中zui大的变化在于增加了附录Annex ZC(Toys generating Electromagnetic Fields )对产品产生的电磁场对人体辐射的评估(EMF),该附录要求如果玩具满足以下条件时不需要进行测试可视为符合本项要求否则需要按照EN 62233:2008的要求进行EMF评估:玩具不含有马达、电感、IC或只含有无源电子元件。家用电器、照明设备等均为大众日常生活中广泛接触并使用的设备,尤其是无尾电器投入规模化使用后,EMF 人体暴露的问题将日益突出,在产品投入市场之前评估其电磁场人体暴露情况,可促使产品生产商采取适当措施,降低设备对人体健康危害带来的风险,以防止 EMF 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EMF电磁场评估测试

EMF是为了保证人身安全目的,是研究电子产品发射出的电场、磁场噪声对人身的影响。EMF是Electromagnetic fields(电磁场)的英文字母缩写,中文名是电磁场评估。下面小编介绍一下EMF中磁场评估测试针对不同的产品的标准!

以下是CE认证中涉及电磁场评估的指令及相关的协调标准

LVD指令涉及的EMF评估的产品及对应协调标准:

1,家用电器:EN 62233:2008/IEC 62233:2005 (Modified)

2,照明设备:EN 62493:2010/IEC 62493:2009

3,电子,电气设备(0-300 GHz):EN 62311:2008/IEC 62311:2007 (Modified)

4,低功率电子,电气设备(10MHz-300 GHz):EN 62479:2010/IEC 62479:2010

5,电子物质监视(EAS)、射频识别(RFID)和类似用途设备(0-300GHZ):EN 50364:2010

6,电阻焊,电弧焊及相关工艺设备(0-300 GHz):EN 50445:2008

RED指令涉及的EMF评估的产品及对应协调标准:

1,无线通信设备(300 MHz-6 GHz):EN 50360:2017

2,无线电基站设备(110 MHz — 100 GHz) 投入市场时: EN 50385:2017

3,无线电基站设备(110 MHz — 100 GHz) 投入服务时: EN 50401:2017

4,普通市民手持和身体安装无线通信设备的射频场(30 MHz-6 GHz): EN 50566:2017

Toy指令涉及的EMF评估产品及对应协调标准:

根据2015年6月12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的信息,EN 62115的更新版A12已被采用作为符合欧盟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特殊安全要求的协调标准,旧版本过渡期至2017年6月3日。该修订中zui大的变化在于增加了附录Annex ZC(Toys generating Electromagnetic Fields )对产品产生的电磁场对人体辐射的评估(EMF),该附录要求如果玩具满足以下条件时不需要进行测试可视为符合本项要求否则需要按照EN 62233:2008的要求进行EMF评估:玩具不含有马达、电感、IC或只含有无源电子元件; 玩具的工作电流小于等于3A(安培)。

从欧盟近年对 EMF 暴露评估的要求逐渐增多来看,其对电子、电气设备的要求由传统的“安全(Safety)+ 电磁兼容(EMC)”模式朝着“Safety +EMC+EMF 人体暴露评估”的模式行进,充分显示欧盟对人类自身健康的关注。家用电器、照明设备等均为大众日常生活中广泛接触并使用的设备,尤其是无尾电器投入规模化使用后,EMF 人体暴露的问题将日益突出,在产品投入市场之前评估其电磁场人体暴露情况,可促使产品生产商采取适当措施,降低设备对人体健康危害带来的风险,以防止 EMF 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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