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該修訂中zui大的變化在於增加了附錄Annex ZC(Toys generating Electromagnetic Fields )對產品產生的電磁場對人體輻射的評估(EMF),該附錄要求如果玩具滿足以下條件時不需要進行測試可視爲符合本項要求否則需要按照EN 62233:2008的要求進行EMF評估:玩具不含有馬達、電感、IC或只含有無源電子元件。家用電器、照明設備等均爲大衆日常生活中廣泛接觸並使用的設備,尤其是無尾電器投入規模化使用後,EMF 人體暴露的問題將日益突出,在產品投入市場之前評估其電磁場人體暴露情況,可促使產品生產商採取適當措施,降低設備對人體健康危害帶來的風險,以防止 EMF 對人體健康產生不良影響。

EMF電磁場評估測試

EMF是爲了保證人身安全目的,是研究電子產品發射出的電場、磁場噪聲對人身的影響。EMF是Electromagnetic fields(電磁場)的英文字母縮寫,中文名是電磁場評估。下面小編介紹一下EMF中磁場評估測試針對不同的產品的標準!

以下是CE認證中涉及電磁場評估的指令及相關的協調標準

LVD指令涉及的EMF評估的產品及對應協調標準:

1,家用電器:EN 62233:2008/IEC 62233:2005 (Modified)

2,照明設備:EN 62493:2010/IEC 62493:2009

3,電子,電氣設備(0-300 GHz):EN 62311:2008/IEC 62311:2007 (Modified)

4,低功率電子,電氣設備(10MHz-300 GHz):EN 62479:2010/IEC 62479:2010

5,電子物質監視(EAS)、射頻識別(RFID)和類似用途設備(0-300GHZ):EN 50364:2010

6,電阻焊,電弧焊及相關工藝設備(0-300 GHz):EN 50445:2008

RED指令涉及的EMF評估的產品及對應協調標準:

1,無線通信設備(300 MHz-6 GHz):EN 50360:2017

2,無線電基站設備(110 MHz — 100 GHz) 投入市場時: EN 50385:2017

3,無線電基站設備(110 MHz — 100 GHz) 投入服務時: EN 50401:2017

4,普通市民手持和身體安裝無線通信設備的射頻場(30 MHz-6 GHz): EN 50566:2017

Toy指令涉及的EMF評估產品及對應協調標準:

根據2015年6月12日歐盟官方公報發佈的信息,EN 62115的更新版A12已被採用作爲符合歐盟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特殊安全要求的協調標準,舊版本過渡期至2017年6月3日。該修訂中zui大的變化在於增加了附錄Annex ZC(Toys generating Electromagnetic Fields )對產品產生的電磁場對人體輻射的評估(EMF),該附錄要求如果玩具滿足以下條件時不需要進行測試可視爲符合本項要求否則需要按照EN 62233:2008的要求進行EMF評估:玩具不含有馬達、電感、IC或只含有無源電子元件; 玩具的工作電流小於等於3A(安培)。

從歐盟近年對 EMF 暴露評估的要求逐漸增多來看,其對電子、電氣設備的要求由傳統的“安全(Safety)+ 電磁兼容(EMC)”模式朝着“Safety +EMC+EMF 人體暴露評估”的模式行進,充分顯示歐盟對人類自身健康的關注。家用電器、照明設備等均爲大衆日常生活中廣泛接觸並使用的設備,尤其是無尾電器投入規模化使用後,EMF 人體暴露的問題將日益突出,在產品投入市場之前評估其電磁場人體暴露情況,可促使產品生產商採取適當措施,降低設備對人體健康危害帶來的風險,以防止 EMF 對人體健康產生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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