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貴州甕安校園少年互殺案再調查)

謾罵、腳踢、抽耳光、持刀挑釁,12小時內被毆打兩次的陳浩瀚再也忍不住,置身十幾個人圍成的死角,他向對面的“帶頭人”李尚可揮下一刀,之後匆匆逃離。

判決書顯示,李尚可持刀追趕10來米後倒地,送醫後當天死亡。陳浩瀚逃至附近的治安崗亭,經醫院搶救保住性命,鑑定爲重傷二級。

這起因校園霸凌引起的案件發生於2014年4月30日,李尚可和陳浩瀚同是貴州甕安四中初三學生。

事後,甕安公安與法院方面均認定“被害人主動挑起事端,有明顯過錯”。2014年8月29日,甕安縣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陳浩瀚有期徒刑八年。陳浩瀚上訴,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黔南州中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陳浩瀚的父母一直在申訴,代理律師林麗鴻告訴新京報記者,此前向貴州省高院的申訴已被駁回,目前正在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訴,她表示陳浩瀚屬於“正當防衛”,不應承擔刑事責任。

2019年3月20日,新京報記者在跟甕安縣公安局幾名工作人員談校園安全時聊起此案,公安局一名接近該案的工作人員稱,當年“正當防衛”的法律概念不清晰、相關案例不足,放到現在,這案子最多就是防衛過當,(按原結果)判不下去。3月21日,甕安縣法院回應新京報記者,稱公安的上述說法符合實際情況,現在判決此案可能有不同結果。

貴州省甕安第四中學。 新京報記者 韓茹雪 攝

口角引發“扯皮”

一把刀從五樓掉落,砸在兩座教學樓之間的空地上。多位同學告訴新京報記者,上午課間操期間,李尚可在教學樓內拿出一把卡子刀,比水果刀長些,在校園屬於管制刀具。他的一個“小弟”見狀,馬上把刀從樓上扔下去。

這天是2014年4月30日,貴州甕安四中的數千名學生即將迎來五一假期。

初三6班15歲的陳浩瀚格外沉默,不少同學知道原因,他剛剛跟人“扯皮”了,並將迎來一場“單殺”。“扯皮”是吵架的意思,“單殺”意思是兩個人一人一把刀打鬥。

和陳浩瀚扯皮的是李尚可,初三10班,也是15歲。他老家在甕安縣永和鎮悅來村,離縣城開車要半小時,父母爲讓他到城裏念初中,就搬到縣城租房。父親李鵬程小學沒畢業,母親姊妹十個,當年只念小學一年級就輟學。學習成績好、老實木訥的小學生李尚可停留在悅來村村民的記憶中,縣城初中生李尚可跟着大哥阿龍混。

阿龍是四中畢業生,比李尚可高几屆。多位學生告訴新京報記者,他在四中名聲很大,經常打架,學校廣播通報違紀情況裏時常有他的名字。阿龍是道上的人,在四中附近街上“虎鷹扎啤店”打工,這成爲他們聚會的固定場所。

金輝也是核心成員,他和李尚可一樣,在四中念初三。金輝從小學就是校霸,他的多位同學證實了這一點,“家裏有錢。”李尚可“家裏窮、沒勢力”,他的過人之處在於“兇狠”。

阿龍自稱和金輝、李尚可等人關係很鐵,“像親兄弟一樣。”他稱呼李尚可爲“可可”。

在老師和同學看來,陳浩瀚是個成績好的老實孩子,從來不混那些圈子。

遠離不代表安全。“那些人就愛找茬兒。”陳浩瀚的同學林茵茵回憶,他們經常隨機選擇打人對象,“陳浩瀚這種被選中者,沒有選擇,選擇權在對方那裏,要麼他們不打,要麼他們打。”

陳浩瀚的多位同學告訴新京報記者,選擇是隨機的,這種不確定性某種程度上爲校霸們樹立權威。打人者三五成羣,被打者經常勢單力薄,幾次下來,強者更顯強悍。

陳浩瀚正在爲避免這場打架做努力,他想找同學說情撤銷掉。

當天早上在食堂排隊時,李尚可踩了陳浩瀚的腳,說“我喜歡踩”。陳浩瀚回嘴,對方七八個人,一起打陳浩瀚。“扯皮”在這一刻發生,或者說,陳浩瀚就這樣“被選中”。

瑣事很容易成爲校園案件的導火線。根據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校園暴力司法大數據專題報告》,校園暴力案件中,55.12%因發生口角、小摩擦等瑣事而引發。

在場的同學看到,趕緊拉開,那時候陳浩瀚已經被打到臉青。食堂的阿姨看到,呵斥他們不要打架,並報告給學校老師。事情沒引起重視,直到下午放學後發生血案。

衝突過後,陳浩瀚坐下準備喫飯,同伴提醒他“不能喫”。飯菜裏有白色的泡泡,像人的口水,陳浩瀚把飯丟了,打算回教室上課。

金輝按住陳浩瀚,在他頭上敲了幾下,意思是“這事沒完”。

上午9時許,陳浩瀚再次被打,這次是在教學樓走廊。七八個人圍上來,李尚可一腳踢向陳浩瀚,緊接着是一耳光,陳浩瀚退到廁所門口,金輝從廁所裏拿出笤帚來要打陳浩瀚,在場的其他同學喊“不要打了”。

“但我們不敢真的去勸,只有勢均力敵的人,纔敢出手勸。”林茵茵至今記得當時的情形,暴力持續30分鐘左右,那本是做廣播體操的大課間。李尚可那邊還是沒完,要“放學後見”。

圖爲案發現場,李尚可與陳浩瀚“互殺”即在此處。攝於2019年3月18日。 新京報記者 韓茹雪 攝

“單殺”

中午放學後,李尚可告訴陳浩瀚,下午放學後要打一架。

金輝說“要不你們一人拿一把刀單殺”。金輝覺得李尚可比陳浩瀚個子矮,赤手空拳打不贏,只能比“狠”。陳浩瀚沒說話,他很被動,林茵茵事後對新京報記者描述。

鈴聲響了,大家散開。

陳浩瀚找到同學張風,他跟金輝認識,想讓張風幫忙說情,撤銷這場架,張風留下一句“我看嘛”。

恐懼的情緒在陳浩瀚心裏蔓延,像氣球一樣越吹越大。陳浩瀚的多位同班同學向新京報記者表示,這天下午上課,爲避開李尚可他們,他遲到了。

陳浩瀚計劃放學後讓表哥來接,連同表姐三人一起回福泉過五一。福泉是陳浩瀚老家,距離甕安坐大巴2小時,放學馬上出發的話,剛好趕到家喫晚飯。表哥趙安在甕安一中讀高三,步行十幾分鍾就能到四中。

陳浩瀚還是被圍,因五一假期,甕安四中這天沒上最後一節課,下午4:45就放學,此刻趙安還在教室上課。

躲在學校不能保障陳浩瀚的安全。2019年3月20日,四中校園安全管理辦公室主任石鴻芳向新京報記者介紹,四中2011年搬遷至現在的校區,這是原來翁安一中(高中)的校區,校內有原教職工宿舍,多數出租給外人。這個遺留問題造成四中無法做到封閉化管理,社會閒雜人員進校並不困難。

石主任介紹,直到2018年,學校才用273個監控攝像頭覆蓋全校,在此之前,僅校門、教學樓、宿舍樓大門有攝像頭。

熱衷打架的學生最清楚哪裏沒有攝像頭,哪裏最隱祕,比如花竹園巷道。從四中大門走出,穿過一條几百米長的小喫街,到阿龍打工的扎啤店一拐即是。這條小巷約三步寬、十幾米長,兩邊是高高的水泥牆,躲無可躲。如果巷道還不能解決,那就再往裏走,有塊空地,沒監控、行人少。

從巷道到空地,倆人的單殺就這樣展開。下午放學後,同學們怕陳浩瀚被堵,林茵茵等四五個人遠遠跟着他。一出教室,陳浩瀚就被金輝盯上,金輝帶着他到虎鷹扎啤店。

金輝事後對警方供述稱,李尚可找阿龍幫忙打陳浩瀚,同時大家順便喝點冷飲。

陳浩瀚說表哥來接,李尚可答應等到5:30,多一個人遊戲會更精彩。“五點半不到你娃兒就要死。”多位在場同學告訴新京報記者,李尚可多次發出威脅。

時間越來越近,李尚可一行十幾個人在扎啤店脫下校服,把陳浩瀚拽到花竹園巷道。“你(李尚可)不把他(陳浩瀚)殺到不要來見我。”阿龍放話,陳浩瀚在事後對警方的供述中提到,多位在場目擊同學亦向新京報記者證實。

沒人預想到最後的慘劇,即便想到,也沒人敢去勸。阿龍不能得罪,他勢力大。劉猛是跟阿龍混的,他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回憶,案發當天下午,曾接到去(看)打架的短信,但因爲自己不在甕安,所以沒去。

根據劉猛經驗,阿龍這一方會有十來個人壯聲勢,對方只有一個人,被暴揍羞辱一頓,這一架就打完了。李尚可的母親對新京報記者說,李尚可計劃打完這一架,就回老家悅來村過週末。母親種了幾棵葡萄樹,還等着他去澆水。

林茵茵回憶,在巷道中,李尚可那邊十幾個人把陳浩瀚圍起來,外人看不清裏面具體情況。陳浩瀚在對警方的供述中提到,到了5:30,表哥不來,李尚可每隔10秒會踢自己一腳。旁邊有個負責計時的同學。

時間到了,李尚可把陳浩瀚往空地拉,陳浩瀚還在不停打電話,希望表哥來接。就在此時,四中學生秦亮偷偷遞給陳浩瀚一把卡子刀,和李尚可那把類似,能摺疊、打開約15釐米長。陳浩瀚把刀放到衣服口袋裏。

起訴書顯示,李尚可對陳浩瀚進行毆打,陳浩瀚拿出刀戳在李尚可的胸部。李尚可衝上來殺在陳浩瀚左背部,陳浩瀚殺在李尚可胸部。陳浩瀚向外跑,李尚可持刀追了十幾米,倒在地上。陳浩瀚跑到縣公安局中街治安崗亭投案。

屍檢報告顯示,李尚可右側鎖骨下緣有1.6釐米長創口,斜行進入胸腔,未傷及胸腔臟器;胸部右側第三肋近心端有1.7釐米長創口,創底進入胸腔致心包破裂、心主動脈破裂。死者李尚可系銳器致心主動脈破裂急性大失血而死。

上述兩處創口爲陳浩瀚持“卡子刀”刺兩刀造成。根據案卷材料,多位目擊證人稱,李尚可被刺第一刀造成鎖骨傷口,他還指着傷口說,“要哪樣”,而後發生與陳浩瀚互殺,雙方各中一刀,李尚可傷在胸部,即屍檢報告所提“致命傷”。

案發時李尚可與陳浩瀚發生衝突的花竹園巷道。 新京報記者 韓茹雪 攝

一死一傷

李尚可倒地後,在場的幾個學生送他去醫院,向帆就在其中。送到街對面的大瑞醫院,醫生脫開他的外衣,胸口露出個嘴巴大的傷口,往外冒血。抬去醫院的路上,李尚可還睜着眼睛看金輝,向帆記得到醫院的時候還看見李尚可呼氣,沒多久,他長長地呼了一口氣後,就看見他的胸口沒有起伏了。

陳浩瀚跑出圍堵後,在街角碰見表哥趙安。趙安告訴新京報記者,當時陳浩瀚一直在說,“後面有人追我。”因爲四中的校服是紅黑色,看不到衣服上的血液,但陳浩瀚靠在他身上,衣服溼溼的。趙安帶陳浩瀚到一側的治安崗亭,值班人員記得陳浩瀚虛弱的描述,“我在花竹園被人殺,遭不住了。”

送到附近民康醫院的陳浩瀚,被診斷爲左側開放性氣胸、左胸壁刀刺傷。醫院當場下了病危通知單。“20分鐘內,不做手術孩子就保不住了。”陳浩瀚的母親李蓉回憶,在醫院做手術的同時,走廊裏來了幾個染頭髮的小孩,找陳浩瀚“尋仇”,表哥回憶,幸虧陳浩瀚是在手術室。

緊急做完引流手術後,陳浩瀚被送往醫療條件更好的甕安縣醫院。醒來後,他知道李尚可死了。

李尚可的父親李鵬程覺得,陳家在上面有人,具體是誰說不清楚,陳浩瀚包庇了殺害李尚可的其他兇手,“不是一個人打,否則不可能衣服撕壞那麼多。”他記得李尚可的T恤下半截全都被扯下,孩子的肚皮露在空氣中,那是李尚可爲數不多的新衣服,還沒過水洗。李家希望“揪出所有兇手,嚴懲兇手”,不然他覺得冤,兒子的命沒了。

陳浩瀚的母親李蓉也覺得對方背景強大,不然兒子不能被判這麼重。“孩子被欺負得沒辦法了。”李蓉想到事發後,陳浩瀚還沒完全康復,就要回學校上課,他還和同學約好考北京的大學。學只上了一天,陳浩瀚就不想去了,他害怕被報復,校園江湖還在。

2014年6月4日是陳浩瀚的生日,七八個同學來到家裏給他慶祝,那天,陳浩瀚唱了《每天多愛你一些》,是他最喜歡的張學友的歌,以爲一切都會過去。5天后,陳浩瀚因涉嫌故意傷害被甕安縣公安局批准逮捕。

猜疑讓案子更加難以平息。李家不願意寫諒解書,這直接關係到陳浩瀚的量刑,同時也關係到甕安對這個事情的處理方式。甕安,一座大山深處的縣城,2008年,因爲甕安三中一學生死亡導致家屬不滿直至引發羣體性事件,縣政府大樓被圍堵、燒燬。該事件後,甕安城裏建起“6·28”事件紀念館,希望謹記此事的教訓。

新京報記者獲取的案件相關資料顯示,2014年5月2日陳家和李家達成協議,由陳家拿11萬作爲安埋費給李家,李家對屍體進行火化。5月3日下午,在甕安公安局主持下,甕水辦事處、永和鎮政府工作人員在場,陳家給死者家屬道歉。

“我們沒有協議書和收據,我們是將錢交給政府的,由政府派人去與死者家屬商談,後面他們只給我們通報協議情況。”李蓉對新京報記者說,“11萬元當時我們拿不出來,政府有關部門給了6萬,還要我們不要說出去,不願意鬧大。”

2019年3月17日,陳浩瀚父母準備了一箱書籍,計劃第二天探視時送給陳浩瀚,陳媽媽手中捧着兒子幼兒園時畫的“一家三口”。 新京報記者 韓茹雪 攝

是否正當防衛?

2014年10月28日,甕安縣法院以故意傷害罪一審判決陳浩瀚有期徒刑八年。事件平息下來了,但兩家對結果都有不滿。陳家上訴至黔南州法院。

2015年1月22日,二審認爲“事實清楚,不開庭審理,維持原判”。2015年2月11日,陳浩瀚還不知道這個消息,他在少管所寫信給母親,“我聽說我有可能會二審,就是我有機會改判了,想我的時候多看看天,也許我也在看。”

陳家一直在申訴,代理律師林麗鴻告訴新京報記者,陳浩瀚案是典型的正當防衛,不應負刑事責任。

林麗鴻表示,其一,案發當時,死者李尚可毆打併持刀刺殺陳浩瀚,陳浩瀚正面臨嚴重的暴力侵害。其二,陳浩瀚是在李尚可正在持刀行兇的過程中進行防衛的,該侵害具有緊迫性。其三,陳浩瀚制止李尚可後,立即逃離現場到治安崗亭求助,可見其目的是防止對方繼續行兇、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具備防衛意圖。其四,陳浩瀚的防衛只是針對李尚可本人實施了防衛行爲,並未傷及他人。因此,陳浩瀚的行爲同時符合正當防衛的“防衛起因、防衛時間、防衛意圖、防衛對象、防衛限度”五項條件,成立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一審庭審時,陳浩瀚的原一審律師王雯徵向法院提建議,將此案定爲“過失致人死亡罪”。法院未採納這一點,認爲陳浩瀚明知與被害人李尚可打架會發生傷害的後果,在李尚可等人邀約之下,還準備了一把卡子刀放在身上。當李尚可用拳腳毆打陳浩瀚時,陳浩瀚最先掏出卡子刀刺傷李尚可,李尚可見陳浩瀚用刀傷害自己,隨之也掏出卡子刀互相捅殺。陳浩瀚在主觀上有追求傷害對方的動機和故意,客觀上實施了用卡子刀刺殺對方胸部,並致對方死亡的嚴重後果。

起訴書顯示,甕安縣檢察院認爲陳浩瀚到治安崗亭的行爲屬於投案。法院認爲,陳浩瀚去治安崗亭的行爲是求助,不構成自首。法院認爲,陳浩瀚和李尚可互相殺傷對方後,在躲避李尚可的追殺中,陳浩瀚帶着傷跑到治安崗亭去求助,其行爲是一種求助行爲,並不是因爲殺傷對方到公安機關主動要求接受法律處理,陳浩瀚不是主動投案,其行爲不符合自首的法定構成要件。

2019年3月20日,新京報記者就校園安全問題採訪甕安縣公安局,問及此案,公安局回應,當年“正當防衛”的法律概念不清晰、相關案例不足,放到現在,這案子最多就是防衛過當,(按原結果)判不下去。3月21日,甕安縣法院回應新京報記者,公安的上述說法符合實際情況,現在判決此案可能有不同結果。

此外,甕安縣公安局和法院均透露,該案受2008年甕安“6·28”事件影響。法院稱,基於這一考量,該案的一些從輕情況沒在判決書上體現,但在具體的量刑中有反映。

陳浩瀚的媽媽告訴新京報記者,她最難過的有兩天,一天是2014年4月30日,那天案發兩個孩子一死一重傷;另一天是2017年6月7日,那天本應是陳浩瀚高考的日子,他約好和幾個要好的同學一起考北京的大學,現實中他已在獄中三年。

自李尚可去世後,他的父母便無心做事,也不出去打工了,夫妻倆守着村口的幾畝地,按時耕種、按時收穫,他們不願意往外走了,兒子就是死在外面的縣城。

2019年3月18日,李尚可家的院子裏曬着剛收穫的水稻。 新京報記者 韓茹雪 攝

(文中陳浩瀚、李尚可、林茵茵、趙安、金輝、阿龍、李蓉、李鵬程、張風、劉猛等爲化名)

姬雪瑩 本文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姬雪瑩_NN6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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