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貞豐縣人民檢察院對一起涉嫌信用卡詐騙案件進行審查起訴。審查過程中,承辦檢察官通過實地走訪、調查瞭解到犯罪嫌疑人屬貧困戶,及時依法採取有效措施,促成雙方矛盾化解。

據悉,今年1月,家住貞豐縣魯容鄉的韋某甲因不會辦理銀行卡短信提醒業務,便請同村的韋某乙幫忙辦理,韋某乙爲韋某甲辦好短信提醒業務後,擅自以韋某甲的名義註冊了支付寶及綁定銀行卡,然後用自己的手機登錄韋某甲的支付寶並私自使用該支付寶賬戶,使用時間長達19天,使用韋某甲銀行卡內資金累計人民幣7912.5元。案發後,韋某乙才醒悟到自身行爲已觸犯法律,於是及時將使用的資金通過支付寶平臺轉賬退回韋某甲的銀行卡內。

貞豐縣檢察院在辦理本案過程中,承辦檢察官通過認真調查,瞭解到犯罪嫌疑人韋某乙和被害人韋某甲均爲建檔立卡貧困戶,且韋某甲系韋某乙的姑父,在知悉韋某甲有對韋某乙的違法行爲有諒解意願後,承辦檢察官及時到被害人家中聽取被害人意見。通過充分聽取被害人意見後,鑑於韋某乙已及時將贓款退還被害人,嫌疑人家中育有出生六個月小孩需要撫養,家庭生活來需嫌疑人支撐,且犯罪情節較輕的事實。爲確保韋某乙自身在脫貧致富路上不掉隊,更好維繫寨鄰和親屬之間的和睦關係,案件承辦檢察官決定對涉案嫌疑人韋某乙採取教育、挽救的措施,對其進行法制教育。韋某乙表示認罪悔罪,今後會規規矩矩做人,乾乾淨淨做事,不再做觸犯法律的事情,並向被害人真誠道歉。最終,韋某乙得到了韋某甲的諒解,雙方矛盾糾紛最終得以化解。

鑑於該案犯罪情節輕微,嫌疑人認罪悔罪,並得到了被害人的諒解,貞豐縣檢察院對韋某乙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同時,該院刑事執行檢察部門對該案進行羈押必要性審查,建議對韋某乙變更強制措施不予羈押。目前,變更強制措施的建議已得到辦案部門採納。(黃飛 王一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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