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報記者薩薩3月26日北京報道】“在家上學”“退學上私塾”行爲將被追責。近日,中國教育部發文指要嚴查以培訓機構替代義務教育的行爲,並提出監護人未讓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將被追責。評論認爲,此舉或對“私塾”教育造成影響,“國學班”等培訓機構將“降溫”。

中國嚴查“私塾”取代義務教育 監護人將被追責

國學課堂上的孩子們誦讀經典(圖片:中新社)

嚴查私塾替代義務教育行爲

日前,中國教育部印發《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確,在義務教育階段,要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仍是重點。

《通知》針對上述問題主要提出兩點要求:1.認真排查並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爲。2.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據瞭解,這已經不是中國官方第一次強調接受義務教育的重要性。2017年2月,教育部曾發文強調,適齡兒童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既是權利也是義務,具有強制性。文件也指出,“私塾”“國學班”等機構很難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要求開齊開足相關課程,因此只能是學校教育的補充,不能替代正規學校教育。

近年來,因部分人羣對大陸教育體系的擔憂和質疑,催生出一批獨立於教育體系的私塾教育。但私塾等培訓機構與學校有着本質不同。根據資料顯示,前者一般指私聘某種教育特長老師爲學生提供教育,但並未取得教育資格。而學校則已取得教育資格,經過官方審批。

而教育部此次劍指“私塾”的背景是,各種“私塾”不斷湧現,一些家長把孩子送進“國學堂”“讀經班”後,引發廣泛質疑。2019年1月,中國知名歌手孫楠將女兒送入“國學班”被廣泛討論。

有媒體評論認爲,帶有私塾性質的所謂“新教育”,無論是讀“國學堂”還是上“讀經班”,顯然不在義務教育之列,早當被叫停。而所謂的“國學”教育,也該開始“降溫”。

“國學”成盈利工具

大陸私塾的興起,與上世紀90年代,保護傳統文化的潮流關係密切。1995年,趙樸初、冰心、曹禺等老人,在第八屆全國政協會議上,提交了《建立幼年古典學校的緊急呼籲》的提案,呼籲藉此保護傳統文化。

而1996年,在臺灣推廣讀經嚐到甜頭的王財貴,開始到大陸推廣讀經。他是新儒學大師牟宗三的弟子。十餘年間,他在大陸開辦讀經講座一千多場,不少堂主也是受其影響,纔開辦私塾。

他的方法傳入大陸後,當時國學炙手可熱,剛好迎合了家長們對於教育大環境不滿的心理,所以一時間,各地私塾紛紛湧現,吸引了一些想脫離教育體制的家庭。更是有人利用這點,打着國學的幌子來開辦國學班來達到盈利的目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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