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川一女子因阻礙民警執行公務,抓扯、撕咬處警民警,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女子與保安起糾紛後坐地擋車 民警勸離時她又抓又咬

3月21日上午9時40分許,合川區公安局南津街派出所接指揮中心指令,在合川區南津街金九城車輛出入口處有人阻礙民警執行公務,需要增援。接到指令後,南津街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趕到事發現場。

“我們一到現場,就看見一箇中年女子拿了一個桶坐在小區車輛出入口的中間,身後有一輛警車被堵在小區裏,旁邊還有幾名羣衆在勸女子。”民警告訴記者。

民警調查後得知,坐在路中間的女子申某是小區業主,早上9時許,申某搭乘老公的摩托車從小區內外出,當走到車輛出入口時,因保安還未將攔車杆打開,加上是一個下坡,剎車不急,結果撞上了攔車杆,並將攔車杆撞壞。與保安發生糾紛後,申某故意坐在了車行道的中間,企圖阻止小區車輛通行,卻正好將在該小區處警完畢趕赴另一報警地點的警車堵在了裏面,警車裏的民警及時上前表明自己在執行公務,並勸申某到一旁和物業商量解決糾紛,申某卻執意不離開,稱就是要將民警堵在裏面,還辱罵民警。

派出所處警民警隨即對申某進行勸離,申某的老公和女兒也在一旁幫助民警勸離申某。但申某任然不聽勸阻。

“爲確保堵在裏面的民警能正常的執行公務,在多次勸阻、警告無效的情況下,我們遂對申某進行帶離”。哪知在帶離過程中,申某對民警又是抓扯、又是撕咬,造成處警的兩名民警不同程度受傷。民警遂採取強制措施將其控制,並傳喚其至派出所進行調查。經訊問,申某對其使用暴力手段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爲供認不諱。

目前,申某已被合川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辦理中。在此,警方提醒:廣大公民應自覺維護法律的尊嚴和權威,主動配合公安機關依法執行職務。今年2月1日起,公安部制定出臺的《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正式施行,充分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維護國家法律尊嚴和民警執法權威。對阻礙民警執行職務的,將依法追究行爲人法律責任。

法律鏈接:《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五款規定,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之規定從重處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