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与其他税种相比较,税率非常低,是名副其实的“小税种”,但它的征税范围可是很广泛的。下面,就为大家整理一下常见的几个印花税相关的问题。

★问题

保险公司的责任保险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答案

《国家税务局关于改变保险合同印花税计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函发〔1990〕428号)规定:对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列举征税的各类保险合同,其计税依据由投保金额改为保险费收入。计算征收的适用税率,由万分之零点三改为千分之一。

★问题

企业更换"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是否需缴纳印花税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粘贴印花税票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113号)第五条规定,对因各种原因更换营业执照正本和商标注册证的,均视为新领营业执照正本和商标注册证,应按规定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按件贴花五元。

因此,企业更换"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需按五元贴花。

外币签订的采购合同,印花税是按入账时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交纳,还是按签订时折算的人民币缴纳?

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88年9月29日财政部文件(88)财税字第255号发布) 第十九条规定:“应纳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纳税人应按照凭证书立当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问题

注册资本认缴情形下转让股权如何征收印花税?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的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立据人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从上述可以看出,应当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格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部分税务机关认为此行为后续出资义务由受让方承担,属于债务的转移,形成出让人对受让人的债务,按相当于按注册资金的价格转让,形成出让人的债权,这个债权与上述债务发生了抵消,这样交易价格应当包含未入资的金额。

企业遇到这类问题时,应与税务机关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同时,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明确的规定,规范其印花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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