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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爲了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師德師風建設,規範教師從教行爲,有效整治違規補課現象,長沙市發佈《長沙市在職中小學教師違規補課專項整治方案》,將於2019年3月—2019年5月重點整治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參與違規辦班補課,參加校外培訓機構組織的違規補課。

《方案》指出,2019年3月爲宣傳教育和自查自糾階段。在自查自糾過程中,按照“自查從寬,被查從嚴”的原則,對參與違規補課的中小學校和在職教師,加強教育引導,要求其立即自行停止違規補課行爲,並及時退還相關費用。對有禁不止、繼續從事違規補課的學校和教師,依法依規予以嚴肅查處。

2019年3月至5月底集中治理階段。各區縣(市)成立檢查組,對所屬學校開展專項檢查工作。重點檢查學校對本次專項治理工作的落實情況,包括宣傳教育和自查自糾情況、學校的具體措施及要求、舉報事項的查處情況。要組織機關人員、行風監督員、責任督學、社會有關人士等組成的檢查組,進行明察暗訪,及時深入瞭解違規補課情況。

學校要加大對教師職業道德的監管力度,嚴格落實校園周邊網格化管理制度。學校領導、中層幹部、相關教職工要經常性到校園周邊小區、培訓機構等場所明查暗訪,及時認真調查違規情況、覈實羣衆舉報的問題。

《方案》規定,對違規補課的教師一律給予記過以上處分,並列入師德黑名單,向社會公佈。違規補課被查處兩次以上的教師,直接取消其教師資格。具體要求有六項:

1.專項整治啓動之後,仍有教師違規補課被查處的中小學校,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評先資格等處罰,對多次發生在職教師違規補課的,追究學校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在專項整治啓動之後,仍然從事違規補課並被查處的在職中小學教師,其違規所得必須上交所在單位,由所在單位進行清退或上繳上級紀檢監察部門。

3.違規補課的教師一律給予記過以上處分,年度考覈按不合格處理,5年內不得參評高一級職稱,教師資格定期註冊按不合格處理。民辦學校教師或者未納入人事編制管理的教師違規補課被查處的,三年內不得參加長沙市公辦學校招聘。

4.違規補課教師列入師德黑名單,向社會公佈。違規補課被查處兩次以上的教師,直接取消其教師資格。

5.違規補課被查處的公辦教師,處分期內不得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年終績效考覈、文明城市、綜合治理獎金。

6.違規補課被查處的公辦教師,在年度聘期結束後,原單位不再續聘,參與系統內其他學校競聘。

《方案》還指出了具體工作要求,一是加強教育宣傳。要大張旗鼓地宣傳違規補課專項整治工作,並把宣傳整治違規補課作爲常態,始終保持有利於整治的輿論態勢和氛圍。要廣泛宣傳優秀教師的典型事蹟,充分展現優秀教師淡泊名利、崇德向善的精神風貌,傳播教育正能量,教育引導廣大教師自覺遵循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自覺拒絕違規補課。

二是加強組織領導。中小學校長、書記是學校師德建設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切實擔負起教育和監管本校教師的責任與義務,旗幟鮮明地反對違規補課行爲,依法依規、果斷有力、及時有效地處置違規補課行爲。通過整治違規補課,使廣大教師進一步贏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尊重。

三是加強長效機制建設。各縣(市、區)要建立健全拒絕違規補課的宣傳教育、監督考覈、從嚴懲處等長效機制。堅持標本兼治,進一步完善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進一步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綜合治理,務求從源頭上加以根本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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