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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松江区获得“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称号之年,也是我区“七五”普法全面中期检查之年。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10月19日下午,松江区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在区办公中心召开了松江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培训会。区司法局局长莫桂兴、区民政局副局长李晓峰出席本次培训会。区司法局副局长陈炳泉主持培训会。

莫桂兴局长对创建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要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需要、松江区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基层推进各项工作的现实需求角度充分认识本次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创建工作的自觉性、使命感和紧迫感。二是要谋事实干、攻坚克难,全面落实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要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主观能动性,查漏补缺,完善自身民主法治机制建设,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高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水平。三是注重总结、力求实效,推动全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更上一层楼。要在创建过程中认真总结对照、查找不足,发扬己长、克服己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建经验,注重建立基层民主法治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

李晓峰副局长为本次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培训致辞。

莫桂兴局长、李晓峰副局长、陈炳泉副局长向5个民主法治创建村居代表赠送了法治书籍。

市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包志勤从“创建”的含义和由来、村居创建的历史背景、指标解读、运作思路、街镇流程、案例启示等六个方面,面向全体司法所长和参加首批创建活动的130个村居开展了一次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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