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開車的朋友越來越多,開車出行省時省力,帶來了不少方便,但是也額外的帶來不少麻煩。

現在流行一句話,叫開車的怕騎電動車的,騎電動車的怕兩條腿的。騎電動車的特點是:電動車個小靈活,不受限制,視線良好,見縫就能鑽,哪怕是車流滾滾。行人的特點是邊走邊看,隨意性大,注意力沒有完全放在安全上,不管不顧。中國式過馬路,湊夠一撥人就過。

開車撞到人,堅持三原則,報警、報保險、打120,不然有大虧等你

中國式過馬路

這些情況都讓車主司機很受傷,路上車多人多,無論是誰,都難免“一不小心”碰到行人。此時受傷的一方往往是行人,同時人們的輿論也往往傾向於行人,“誰受傷誰就有理” ,“因爲我們是弱勢羣體。”

這時候作爲車主,尤其是開車不久的朋友,往往感到非常害怕,不知所錯。

下面是一個真是的故事,從中大家都能學會一旦開車撞到人,應該怎麼辦。

我第一次出事故是在T字路口我右轉,對方騎電動車沒碰到我車,摔倒在我車後。我下車問她有沒有事。她說沒啥事,只是讓我打電話把她弟弟叫來。她弟弟說“沒啥事就帶他到醫院上點藥”。當時我想上點藥也花不了多少錢,就開車帶她到醫院,警也沒報,保險也沒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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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費用

到了醫院就不一樣了,她家人都來了,說怎麼也得檢查檢查!沒事大家都放心。這一檢查不要緊,醫生聽到說是車禍,就說應當在醫院住幾天觀察觀察,前前後後我忙活了有5天!全身檢查做了一個遍,也沒檢查出有什麼毛病。光醫藥費就墊了有5000。既然沒事那就出院吧!可是她們一家說什麼也不讓出院,除非我再給他們5000塊錢。說是出院後在家的療養費,誤工費,還有他們這幾天在這裏的花銷費用。這時候我才感到不好,因爲事先沒有報警,責任分不清楚,警察來了也是讓我們自己協商,也沒有提前報保險,保險現在也報不了了。只能自認倒黴。我忙前忙後伺候着她,她以爲我好欺負。通過這件事,我在此勸告大家,出了交通事故,除了特別輕微,當場說清楚就走的情況,只要走不了,要在第一時間報警、報保險、打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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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德綱在車在囧途中

無論是誰的責任,車主都要盡到自應盡的義務,打120是爲了儘量搶救受傷的人,報警是爲了分清楚誰的責任,同時避免因爲家屬“情緒激動”傷害到自己,防止訛詐。警察來了自己也就不用那麼害怕了。報保險也是爲了定責定損,到時候保險報銷。

醫院現在也是有押金才救治,對於是否應不應該爲傷者事先墊付醫藥費的問題,法律上並沒有強制要求車主這麼做,因此,車主墊錢是處於情分,不墊錢是本分。

有的車主非常心軟,提前墊付了醫療費,到時候責任分清楚之後,車主和傷者每人各負百分之多少的責任和費用。如果你提前墊付了全部醫療費,傷者家屬是無論如何也不會把他應當承擔的那部分退還給你。不向你要錢就已經不錯了,還會還給你錢,做夢去吧!

所有的損失都是因爲我們的善良,遭到敲詐也是因爲我們心軟,所以說慈悲生禍害,不要浪費自己的好心。不墊付!不探視!這纔是正確的!出事故就報警!報保險!打120!盡到自己應盡的義務和責任,別的一概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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