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革命全稱“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是一場由毛澤東發動,被反革命集團利用,給黨、國家和各族人民帶來嚴重災難的內亂。

文革中,劉少奇和鄧小平分別被打爲第1號“走資派”和第2號“走資派”。隨人是前兩號走資派,但他們2人的境遇卻截然不同。

劉少奇被迫害,於1969年含冤去世。鄧小平則得以倖存並再度被啓用,這與毛澤東對鄧小平的刻意保護有關,這種保護一共三次。

鄧小平和劉少奇

第一次

1967年3月後,毛澤東對劉少奇的態度發生了明顯改變。主要是因爲林彪、江青一夥的陰謀陷害。

他們有計劃、有預謀地將一些捕風捉影揭發劉少奇,誣陷劉少奇有重大歷史問題的材料報送毛澤東。同時有意向社會散佈,製造輿論,影響毛澤東改變看法。

失去了毛澤東的保護,對劉少奇的批判不斷升級,劉少奇最終被污爲“叛徒”“內奸”“工賊”,被永遠開除黨籍,造成黨的歷史上的最大冤案。

對於鄧小平,毛澤東的態度則有所保留。鄧小平被誣爲“黨內另一個最大的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和“黨內第二號最大的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

鄧小平想見毛澤東,毛澤東派汪東興到鄧小平家看望,轉達了三條意見:

1、要忍,不要着急。

2、劉、鄧可以分開。

3、如果有事,可以給毛主席寫信。

毛澤東與劉少奇

第二次

1968年,“劉少奇、王光美專案組”加緊對劉少奇所謂歷史問題的調查,在江青、康生一再催逼下,終於在1968年9月整理出3份所謂“罪證材料”。

對於鄧小平歷史問題的調查,也成了專案組,康生、黃永勝、吳法憲主管,由於已有的材料不足定罪,中央又不準直接提審鄧小平,專案組就通過變通的手法,寫報告提出由鄧小平本人寫一份歷史自傳,妄圖從中找出所謂“線索”。

鄧小平在家中寫出《我的自述》初稿,共26500多字。專案組從鄧小平的自述中仍然沒有發現所謂的“歷史問題線索”,後來他們又讓鄧小平“補充交代”1930年和1931年兩次從紅七軍回上海的活動情況,並先後派出幾十批外調小組,但令他們失望的是,還是沒有發現鄧小平所謂“叛變自首”等“罪證”和“現行問題”等材料。

對專案組的這些做法,毛澤東很不滿,1968年6月30日,他在同中央文革碰頭會成員及其他中央負責人談話時說:要允許犯錯誤。人家犯錯誤就要打倒,你自己就不犯錯誤?對鄧小平,我的觀點還是一樣。有人說他與敵人有勾結,我就不太相信。你們那樣怕鄧小平,可見這人厲害。

正是在毛澤東的一再保護下,鄧小平得以繼續留在黨內,爲以後的復出埋下了伏筆。

第三次

1971年8月至9月,毛澤東到南方巡視,他在專列上說:鄧小平不同於劉少奇,要有區別。百萬雄師過大江,當時有個前委,主要還是鄧小平起作用的。在對林彪表示不滿時提到鄧小平,意味深長。

1972年1月10日,毛澤東出席陳毅追悼會,在與陳毅親屬談話時,把鄧小平與劉伯承放在一起談,並明確說:鄧小平的問題是人民內部矛盾。

8月3日,鄧小平再次提出要求工作的請求,8月14日,毛澤東在來信上批示:鄧小平同志所犯錯誤是嚴重的。但應與劉少奇加以區別:

1、他在中央蘇區是捱整的,即鄧、毛、謝、古四個罪人之一,是所謂毛派的頭子。

2、他沒歷史問題。即沒有投降過敵人。

3、他協助劉伯承同志打仗是得力的,有戰功。

毛澤東與鄧小平

毛澤東已經在考慮重新啓用鄧小平了,他沒有明說,但他的表態和批示,無疑是一個必須的前提條件。

1973年3月,鄧小平正式復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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