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7 15:35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記者 葉夢婷 通訊員 趙曉蘭

三分鐘學法104丨丈夫借款跑路妻子揹債還錢!談談婚姻法的那些事

【編者按】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調動人民羣衆投身依法治國實踐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使全體人民都成爲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法治宣傳教育的對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我們與金華市司法局一起,打造一份權威又易懂的法律讀本,輕鬆學法規,讓您成爲學法、尊法、守法、用法小達人。

2016年,李某某與王某結婚後,王某在妻子不知情的情況下瘋狂舉債,並在婚後兩個月跑路。債權人把王某和李某某告上了法庭,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當中的第二十四條判定夫妻共同承擔所有債務,短短兩個月的婚姻,李女士卻需爲700萬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法院凍結了她的工資卡,同時被列入了《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也就是俗稱的“老賴”。她和孩子只能靠父母微薄的退休工資和低保生活。從此開始,李女士夜夜從夢中驚醒,頭髮也大把大把地掉。700萬於她而言,是個難以企及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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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二十四條的前世今生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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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第十九條沒有約定的內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正式出臺,這纔是真正的“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爲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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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用一張圖來看清什麼是夫妻共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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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借款才安全?

1、借款時應當明確借款對象是夫妻雙方還是某一方,提前評估借錢的風險大小。

2、大額借款時應儘量讓夫妻雙方共同簽字,即可以保障借方配偶知情權,又可以提高借款的安全性。

在此提醒各位:賺錢不容易,借錢須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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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避免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債

1、結婚前要了解清楚對方的債務情況,看男方平時花錢是否跟收入不符合、是否有民間借款,是否有賭博、吸毒等惡習。

2、婚前簽訂婚前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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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夫妻共同生活的大額支出,要留好相關的證據;

4、在婚姻生活中做個有心人,切莫對家庭的經濟、配偶另一方的工作、投資,甚至人際交往情況不聞不問,以致債權人找上門時,完全無從應對;

5、針對個別配偶另一方與“債權人”惡意串通,製造虛假債務、侵害配偶一方合法權益的情況,要堅決予以回應,必要時,可援引刑法關於虛假訴訟的規定,追究配偶另一方以及“債權人”的刑事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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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對於已經被判決且生效了,被執行了該如何維權呢?

(一)如果法院自糾自查情況下,主動啓動再審程序,那麼就當事人而言,坐等其成就好。

(二)法院因各種因素未能啓動再審程序,可以向上一級部門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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