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起底“變色龍”何俊仁)

在“反華亂港”的頭目隊伍中,最年輕的何俊仁同樣 “擅長”蠱惑民衆、煽動暴力、勾結反華勢力。

近期香港事件中,從煽動造謠到元朗暴亂,從中環密謀到違法遊行現場,都可以看到“政治投機者”何俊仁“上躥下跳”的身影。

翻開何俊仁的從政史,可以發現其早已醜聞纏身、信用“破產”,一路以來爲“博出位”彷彿“牆頭草”!如今,他甘與黎智英、李柱銘等人“反中亂港”,做起反華勢力忠實“鷹犬”,並不足爲怪。

在“反中亂港”中“上躥下跳”

8月18日,多次發起示威遊行的香港“民陣”在維園舉行所謂的“流水式集會”。何俊仁跟隨黎智英、李柱銘到場,帶頭走出維園進行非法遊行,爲了“博出位”,何俊仁和黎智英一起手持橫幅在前帶隊。

何俊仁爲了攀附上黎智英等“港獨頭目”的“亂港列車”,一直不遺餘力爲黎智英等人提供輿論幫助。何俊仁在網絡上開了一個節目,一再邀請黎智英做嘉賓發表言論。

6月6日,黎智英就借其平臺呼籲市民於6月9日上街“反修例”示威;6月20日,黎智英又在其節目講“反修例”的“抗爭行動”,批評林鄭月娥在事件上的責任云云。8月18日,遊行前三天,黎智英又在何俊仁的網臺節目中呼籲要以“和理非”的方式遊行。

8月3日晚,黎智英、李柱銘等人曾在飯店與外國官員密會,何俊仁就在其中。此事被新華社批評爲“窗外暴力流血,窗內觥籌交錯,此情此景實在令人憤慨。何俊仁之流靠出賣香港和國家利益找美國主子求好處,如此一副奴顏媚態。”

此外,由於何俊仁還有法律界人士身份,其也不惜“糟蹋”法律人士的專業性,多次藉此身份煽動民意。4月,何俊仁與同爲律師的李柱銘就曾借“法律界選委”名義,發表聲明“反修例”。而在8月7日所謂的“法律界黑衣”遊行中,何俊仁和李柱銘也現身其中,去爲被檢控的暴徒撐腰。何俊仁在接受採訪時爲早前被依法拘捕的上環示威者開脫罪名,竟聲稱“暴動罪是很嚴重的罪行,但是這些警察兩天內就檢控,我們現在還沒有時間看證據。”

早已醜聞纏身信用“破產”

何俊仁生於1951年,是土生土長的香港人,祖籍廣東中山。何俊仁曾自曝不是讀書的料。他在撰寫的《謙卑的奮鬥》中自述:“我也是一個小渾渾。就讀北角清華街的聖猶達小學,上堂(上課)經常魂遊,落堂(下課)就精神過人,打架、整蠱同學、偷東西、講大學等等頑劣行爲,無一不作。……成績連‘小學升中試’的資格也沒有。最後,終獲蘇浙公學勉強取錄……”

之後,何俊仁依靠父親的人脈關係入讀何明華會督銀禧中學,並於1969年畢業。此後,他在1971年入讀香港大學法律系,1977年畢業後成爲執業律師。

從1982年起,何俊仁投身政治。1995年,何俊仁當選爲立法局議員,1998年至2016年,何俊仁則出任立法會議員。

期間於1990年,何俊仁與其他民主派人士組織香港第一個政黨“港同盟”,1994年與匯點合併爲現時的民主黨,何俊仁一直擔任核心職位,1998年擔任副主席,2006年當選民主黨主席。

在四十年的政治生涯中,何俊仁醜聞不斷,信用早已“破產”。

2012年香港特區特首選舉期間,何俊仁公開質疑參選人梁振英“個人誠信”有問題,自己卻於同年身陷“漏報門”,被香港社會評價爲“信用破產、雙重標準、寬己嚴人”。

據港媒報道,在2004、2008年香港兩屆立法會選舉後,何俊仁兩度被指漏報所持公司股份及董事職位的物業資產。該公司於1988年成立,何俊仁一直擁有一半股份,且該公司名下所持物業已經升值至2500萬元。

雖然何俊仁辯稱以爲股份已轉讓予其他人,但很快被拆穿:?2004年至2011年,何俊仁每年均以該公司董事身份簽署申報,根本無可能誤以爲股份已轉讓予其他人。事後,何俊仁被港人喊爲“大話精(愛撒謊之人)”。

就在同一年,何俊仁捲入“僭建風波”,此事同樣暴露了他“雙重標準”“大話精”的品格。

2012年5月,何俊仁位於北角天后廟道飛龍臺的寓所被查出露臺是僭建。他雖稱已清除有關建築,卻被發現其露臺只是拆下玻璃窗,卻仍留下兩支鋁質支架“留一手”,在風波過後隨時可再裝回玻璃窗。對比何俊仁早前大力批評其他人的僭建問題,他再次給港人一種“有口說別人,沒口說自己”的印象。

除此之外,他還攜家眷接受航空公司款待,參與“免費豪遊團”。更令人無語的是,何俊仁曾被記者拍到在財政司司長宣讀預算案時公然在立法會會議廳用平板電腦看少女模特照片,引起譁然。

從“牆頭草” 變作反華勢力的“鷹犬”

何俊仁踏入香港政治舞臺以來,猶如“牆頭草”,是不折不扣的“政治投機分子”。

無論在擔任區議員、立法會議員還是擔任民主黨主席期間,何俊仁的政治立場一直飄忽不定。在參選2012年香港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大敗而歸後,何俊仁轉而在2015年帶頭反對特區政府提出的行政長官普選法案,嚴重阻礙香港發展。

但不管怎麼搖擺、飄忽,何俊仁“反中亂港”的立場卻十分堅定。近年來,何俊仁更加主動積極地迎合西方反華勢力的立場,惡意干擾特區政府施政,肆意攻擊內地社會制度、司法制度等,挑戰“一國兩制”的原則底線。

2003年,何俊仁曾高調反對美國出兵攻打伊拉克,並在美國前情報人員斯諾登藏身於香港期間,積極炒作自己爲斯諾登提供法律和經濟援助。就在同一年,他卻積極組織、策劃“七一”遊行運動,在香港反對派舉行的各種活動中發揮重要作用。

近年來,何俊仁開始迎合美方立場,公開攻擊中國人權制度,並反對《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他還曾叫囂,如果特區政府不能滿足他們的要求,就要面對一個“新的香港”。

作爲一名律師,何俊仁罔顧專業素養,把踐踏法治的暴力示威美化成爲“天經地義”;干擾、歪曲、打壓警察的公正執法,給警方扣上“警權過大”“濫用暴力”的帽子,甚至炮製並煽動“仇警”“黑警”的論調,鼓勵針對警察的暴力行爲……

上述種種,讓何俊仁變成西方反華勢力的忠實“鷹犬”,也將令越來越多的港人看清其“醜惡嘴臉”。

肖琦 本文來源:南方都市報 責任編輯:肖琦_NN6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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