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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期起始时间

●申报缴纳资源税、按期汇总缴纳纳税人和电子应税凭证纳税人申报缴纳印花税

征期时间:2017-11-1至2017-11-10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

征期时间:2017-11-1至2017-11-15

2017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期由“8月1日至9月30日”调整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

(来源: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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