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征期办税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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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期起始时间
●申报缴纳资源税、按期汇总缴纳纳税人和电子应税凭证纳税人申报缴纳印花税
(征期时间:2017-11-1至2017-11-10)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
(征期时间:2017-11-1至2017-11-15)
●2017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期由“8月1日至9月30日”调整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
(来源: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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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期起始时间
●申报缴纳资源税、按期汇总缴纳纳税人和电子应税凭证纳税人申报缴纳印花税
(征期时间:2017-11-1至2017-11-10)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
(征期时间:2017-11-1至2017-11-15)
●2017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期由“8月1日至9月30日”调整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
(来源:北京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