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帮人私改电表 自己非法获利 电工偷电触犯刑律

“电是商品要牢记,偷电同样犯法律”,这句标语大家都不陌生。然而有一个电工却对此置若罔闻,帮助别人私改电表,最终被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判处了刑罚。

一技之长可以成为一个人生存的工具,也可以变成犯罪的帮凶。被告人任某在与马某等朋友聚餐时,马某突然接到电话说家里的电费用完了,停电了。这时,其中一个朋友提到任某是电工,熟悉电表的原理和构造,有办法让电表少走字还不影响用电。于是饭后任某跟随马某回到家中,用钳子和改锥把马某家的电表给改了。

几天后,任某接到一个自称马某亲戚的人打来的电话,该人称想要其帮忙修改电表。任某欣然答应并收取了改装费。尝到甜头的任某发现这是一条赚钱的“好路子”,便陆陆续续为十几个住户修改了电表。殊不知,任某在向国家电网伸出黑手的同时,也为自己收紧了一张法网。供电公司计量室工作人员巡检时发现异常,向公安机关报警,后任某被抓获。经查,任某为他人私改电表非法获利4500元。

裕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任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庭审中,被告人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任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非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官说法: 帮人改装电表属共同犯罪

据主审此案的法官介绍,被告人任某为十几户居民改装电表,属共同犯罪行为。之所以在本案中只对任某进行处理,原因在于这十几户居民中只有两户窃电各自达到了1600元,窃电金额没有达到我省2000元的盗窃罪刑事追究标准,其他居民则在刚刚改装完成就被电力部门发现。

电能是一种看不见的特殊商品,受国家法律保护,窃电不仅要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而且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私接私改电表线路,容易造成线路过负荷,引发火灾和大面积停电事故,从而威胁生命、财产安全。大家切莫因小失大,为窃取一点电费而犯法,也给家庭生命财产安全埋下隐患。(河北法制报 张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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