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 毅 “以人民爲中心”來建構中國話語權:澄清誤區和內在邏輯

[摘要]“以人民爲中心”的話語權,它一方面是對傳統中國“以民”爲核心的話語體系的繼承和超越,另一方面也是對西方“以人”爲核心,尤其是對馬克思主義人學思想的發展,尋求中國化轉換。圍繞着“誰在說、說什麼和怎麼說”三個維度來構建“以人民爲中心”的話語權。一是“人民和黨”在說,儘管構成人民的主體隨着時代的發展在變化,但人民性的本質特性沒有變,一方面新時代組成了最廣泛的人民統一戰線,人民獲得自主表達意志的權利,另方面作爲人民先鋒隊組織的中國共產黨,黨性與人民性具有內在一致性,通過黨的思想領導和組織領導把人民凝聚起來。二是爲人民而說,“說什麼”表現爲一方面反對西方的話語霸權,另方面根本上還是要做好內功,在政治建設、經濟建設、社會建設、文化建設和生態建設上最大程度體現“以人民爲中心”,體現“權爲民所用,利爲民所謀”,推進民主政治、共享經濟、和諧社會、協商文化和美好生態的“五位一體”建設。三是“怎麼說”,用人民喜聞樂見的語言來訴說,這要求善於挖掘和總結新老傳媒的話語,做好媒介傳播,以便於人民能接受、能理解、能參與和能監督。

[關鍵詞]話語權;人民;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

姜玉洪,劉國權 中國文化“走出去”的時代背景與價值立場

[摘要]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文化自信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發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文化自信,對內體現爲中華文化對全國各族人民、全體中華兒女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對外體現在中華文化對世界各國人民、外部各種思潮的吸引力和影響力。我國總體經濟規模已穩居世界第二,但文化“軟實力”與經濟大國形象還不相匹配,文化對外吸引力和影響力也嚴重不足。立足新的歷史方位、面對當前困難挑戰,如何讓中華文化更好更快更有力地“走出去”,讓“硬實力”和“軟實力”相得益彰,讓世界發現、注意、聆聽、尊重中國聲音正成爲當前文化強國建設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時代課題。

[關鍵詞]新的歷史方位;文化軟實力;文化“走出去”

劉風景 國家“尊重”人權的語義及輻射

[摘要]在認識進路上,知悉人權條款中“尊重”一詞的用法,有助於準確地把握人權的來源及本質。人權並非來自法律,人權內容具有包容性,人權主體不負舉證責任。尊重人權,就意味着人權不是可有可無的微末之物,而是一種發自內心所追求的美好東西。憲法關於“尊重”的規定,所指涉的是國家行爲,所設定的是一種外在的行爲標準。人權入憲後,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應當各負其責,切實做到尊重和保障人權。

[關鍵詞]人權;尊重;保障;國家;憲法

沈國琴 基於慈善法社會法屬性的慈善網絡募捐關係的應然走向分析

[摘要]共識性觀點認爲慈善法屬於社會法的範疇,慈善法的核心價值是在慈善領域內爲保障社會權的實現而矯正相對優勢地位者與劣勢地位者之間不平衡的社會關係。慈善網絡募捐關係是慈善法調整的重要內容,有兩類不平衡的社會關係應被納入慈善法的調整範圍:一是慈善組織與捐贈人、受益人之間的社會關係;二是互聯網募捐服務平臺與慈善組織、捐贈之間的社會關係。我國《慈善法》對這兩類社會關係的調整都存在一些問題,需要在慈善組織准入制度設置、互聯網募捐服務平臺准入制度設置、互聯網募捐服務平臺公法義務設定等方面加以完善。

[關鍵詞]慈善網絡募捐;慈善信息平臺;慈善法;社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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