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莫子兰等21名被告人涉嫌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梧州市夏郢镇思安村原村委主任莫子兰、团支书黄敏宏等人向广西某鑫矿业公司索要15000元赞助款,矿业公司向他们支付了5000元。在多次追讨剩余钱款未果后,莫子兰、黄敏宏威胁某鑫矿业公司若不给钱就让村民上山追讨。某鑫矿业公司迫于压力将1万元转账到黄敏宏的账户。

为达到赶走矿业公司的目的,莫子兰以环境受到污染为由,通过黄敏宏、罗火培及村小组长李汝凡、莫杰均、李锦方、李锦坤等人通知思安村盘古组村民集中商量上矿山阻止施工,让村民到矿山闹事,并在“盘古度假村”微信群内鼓动村民闹事。

2017年11月3日、11月4日、11月7日、11月12日,莫子兰、黄敏宏、罗火培等人纠集多名村民,与其他近百名村民先后对广西某鑫矿业公司的办公楼、厨房、宿舍、车辆等进行打砸,导致矿业公司财物损毁,价值共计50378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莫子兰、黄敏宏应当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罗火培等19人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联系紧密,以莫子兰为首,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了3次以上恶势力犯罪活动,是恶势力犯罪集团。

庭审第一天,法庭围绕案件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询问。由于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控辩双方对案件定性有分歧,庭审预计将持续两天,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记者:梧州中院 罗豪 梁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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