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梧州市萬秀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莫子蘭等21名被告人涉嫌犯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梧州市夏郢鎮思安村原村委主任莫子蘭、團支書黃敏宏等人向廣西某鑫礦業公司索要15000元贊助款,礦業公司向他們支付了5000元。在多次追討剩餘錢款未果後,莫子蘭、黃敏宏威脅某鑫礦業公司若不給錢就讓村民上山追討。某鑫礦業公司迫於壓力將1萬元轉賬到黃敏宏的賬戶。

爲達到趕走礦業公司的目的,莫子蘭以環境受到污染爲由,通過黃敏宏、羅火培及村小組長李汝凡、莫傑均、李錦方、李錦坤等人通知思安村盤古組村民集中商量上礦山阻止施工,讓村民到礦山鬧事,並在“盤古度假村”微信羣內鼓動村民鬧事。

2017年11月3日、11月4日、11月7日、11月12日,莫子蘭、黃敏宏、羅火培等人糾集多名村民,與其他近百名村民先後對廣西某鑫礦業公司的辦公樓、廚房、宿舍、車輛等進行打砸,導致礦業公司財物損毀,價值共計50378元。

公訴機關認爲,被告人莫子蘭、黃敏宏應當以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羅火培等19人應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聯繫緊密,以莫子蘭爲首,經常糾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實施了3次以上惡勢力犯罪活動,是惡勢力犯罪集團。

庭審第一天,法庭圍繞案件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控辯雙方對被告人進行了訊問、詢問。由於涉案人數較多,案情複雜,控辯雙方對案件定性有分歧,庭審預計將持續兩天,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中。

記者:梧州中院 羅豪 梁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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