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盜採江砂破壞生態,在提起刑事訴訟時,附帶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江蘇檢察機關對一樁惡劣的破壞生態環境中,向犯罪嫌疑人追償生態損害賠償金400多萬元,要求修復犯罪行爲對長江生態環境所造成的損害。

6月3日,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召開強化長江流域環境資源保護工作新聞發佈會,通報了全省檢察機關主動履行職能落實長江大保護戰略工作開展情況。

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依法追索環境損害賠償修復金5億餘元

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汪莉介紹,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全省檢察機關共依法批准逮捕長江流域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案件417件750人,提起公訴1667件4161人;立案環境資源類公益訴訟案件2424件,向行政機關發出訴前檢察建議1654件,提起公益訴訟203件;推進復墾耕地林地4059.2畝,督促治理恢復被污染水源地247.7畝,依法追索環境損害賠償修復金5億餘元。

2017年5月至9月,齊某某糾合劉某某、何某某等14人,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在長江鎮江段世業洲116-117浮附近水域非法盜採江砂60餘萬噸,價值400餘萬元;被告人袁某某等12人明知系非法盜採的江砂而予以收購。

鎮江市金山地區人民檢察院於2018年6月5日以被告人齊某某等14人涉嫌非法採礦罪、其他12人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向法院提起公訴。同時,決定對齊某某等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向犯罪嫌疑人追償生態損害賠償金,修復犯罪行爲對長江生態環境所造成的損害。

經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環境風險與損害鑑定評估研究中心鑑定,齊某某等人行爲造成採砂區河道結構改變,水源涵養量減少18.10萬立方米,河牀原始結構受損38.14萬立方米,對河牀和岸帶穩定造成嚴重威脅,恢復水源涵養量及河牀原始結構所需費用約393.9萬元。齊某某等人非法採礦活動造成水生生物資源損失5.04萬元。

2019年6月10月,京口區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決,判決被告人齊某某等人犯非法採礦罪,同時賠償生態環境修復費400餘萬元。

與相關政府部門加強協作,形成長江保護合力

在護航長江大保護過程中,江蘇檢察機關充分發揮刑事、民事、行政檢察職能,形成工作合力,下發了《江蘇省檢察院關於建立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一體協作機制的意見》,推動全省檢察機關形成生態環境保護的資源共享、責任共擔、保護共行的刑事、民事、行政一體化協作機制,當好促進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的生力軍。

同時,強化檢行協作,健全聯動機制。檢察機關與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水利等行政機關加強協作,形成長江保護合力。

根據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反映的情況,去年江蘇省檢察院與省生態環境廳聯合掛牌督辦11件涉長江案件。雙方聯合對揚州尚橋衝案件線索進行實地督辦,在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持下,順利完成了管網改造,並在河道周邊、管網出口安裝智能監控設備,實時監控,成功完成了黑臭水體整治。

江蘇省檢察院、省生態環境廳除建設全省統一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還充分利用“江蘇省危險廢物動態管理信息系統”等平臺,建立了危險廢物信息共享機制。常州、南通等地建立“網格化+公益訴訟”工作機制,加強檢察機關專業化監督與社會綜合治理的有效銜接。

江蘇省檢察院與省水利廳會籤協作配合意見,以長江保護爲重中之重,共同推進長江大保護。江蘇多地檢察機關加強與河長辦協作配合,全面形成“河長+檢察長”依法治水新模式,切實保障“依法治水聯盟”的高效運行。

與長三角區域其它城市一起推動長江流域環境保護

值得一提的是,爲促進區域協作、形成大保護格局,依託建立長江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檢察協作平臺的框架意見,《江蘇省人民檢察院關於建立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檢察一體協作機制的意見》還推動沿江八市在線索移送、案件協查、人才交流、課題研討方面深入融合。

沿線鄰近城市加強區域協作,共同推動長江保護。泰州市檢察院牽頭揚州、南通、鹽城、淮安等五市檢察機關、行政單位以及部分知名學者組織召開“長江•裏下河生態檢察”專題研討會,就裏下河流域生態綜合治理進行研討,五市檢察機關共同簽訂了《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司法協作框架協議》。

在跨省協作的探索上,江蘇與上海、浙江、安徽檢察機關開展長三角區域聯合調研,定期召開環太湖流域檢察環境保護論壇,共同研討長江流域環境保護工作。蘇州市吳江區檢察院和嘉興市秀洲區檢察院共同簽署了《關於建立京杭大運河檢察公益訴訟協作機制的意見》,並開展了今年首次大運河聯合巡查活動。

此外,江蘇多地檢察機關建立公益損害觀察員制度,形成公益訴訟案件線索“外援”機制。常州市鐘樓區檢察院建立由檢察機關牽頭聯合環保部門,依託羣衆舉報和實時監督建立的應對大運河偷排反應機制,克服暗管偷排污水的“不定時”、“不定點”、“不定量”的取證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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