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院經審理查明,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間,被告人文某某夥同張某某自稱“大神”、“二神”,利用給被害人梅某某、李某某算命之機,謊稱二人有牢獄之災、身上有鬼需要做法事化解,又說可以幫助二人“出馬”,“出馬”後二人也可以爲他人算命爲由,以“還陰債”、“班杆子”等名義,先後騙取兩名被害人共計6萬餘元。本報訊 日前,由龍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文某某、張某某以封建迷信爲名騙取被害人錢財一案,以詐騙罪被龍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刑罰。

本報訊 日前,由龍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文某某、張某某以封建迷信爲名騙取被害人錢財一案,以詐騙罪被龍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刑罰。6月3日,吉林省遼源市龍山區人民法院官方公衆號通報了此案的審理情況。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間,被告人文某某夥同張某某自稱“大神”、“二神”,利用給被害人梅某某、李某某算命之機,謊稱二人有牢獄之災、身上有鬼需要做法事化解,又說可以幫助二人“出馬”,“出馬”後二人也可以爲他人算命爲由,以“還陰債”、“班杆子”等名義,先後騙取兩名被害人共計6萬餘元。公安機關立案後,文某某、張某某全部返贓並取得被害人諒解。

法院認爲,文某某、張某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文某某、張某某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積極還被害人損失,自願接受處罰,可以依法從寬處理。據此,龍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文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三萬元,判處張某某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目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封建迷信手段掩人耳目騙財騙物,在此,法官提醒廣大羣衆,要相信科學,提高辨別是非能力,破除封建迷信思想。遇到需要交錢祈福消災的人,一定要提高警惕,諮詢身邊人意見,切勿上當受騙。一旦發現自己上當受騙,要及時報案,切勿放縱犯罪分子。

瀟湘晨報記者 蘇瑩綜合報道

【來源:瀟湘晨報】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創致敬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