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地利生鮮超市 銷售的豬肉不合格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佈的《市場監管總局關於3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8年第35號),涉及我省3家食品經營企業,現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如下:

抽檢基本情況。經瀋陽食品檢驗所檢驗,長春市寬城區一匡街地利生鮮超市銷售的來自哈爾濱衆欣肉業有限公司的豬肉,氯丙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吉林省食品稽查總隊執法人員於2018年8月9日將不合格報告送達當事人簽收。經調查,該企業共購進277.175公斤,已全部銷售,無庫存。“豬肉”購自哈爾濱衆欣肉業有限公司,有購銷合同、購進票據及肉品品質合格證。當事企業主動採取了召回措施,共召回“豬肉”40.3公斤,召回產品已全部沒收。近年來,一些不法商人常常在畜禽長途運輸過程中使用大量的氯丙嗪,以減輕畜禽的應激性,降低死亡率。氯丙嗪進入人體後會產生許多不良的反映,危害人體的健康。

經瀋陽食品檢驗所檢驗,榆樹市萬客隆超市銷售的來自李春香(個人)的精分牛肉,磺胺類(總量)和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吉林省食品稽查總隊執法人員於2018年8月9日將不合格報告送達當事人簽收。經調查,當事人無法提供動物檢疫合格證明,不能說明產地來源,沒有建立進貨憑證和銷售臺賬。共購進了24.9公斤,進貨價格50元/公斤,銷售價格爲52元/公斤,已全部銷售,無庫存。

編輯:韓寧

歡迎分享轉載原創內容

禁止改編圖片和署名權

長按掃碼關注我們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