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在江歌遇害第711天之後,江歌媽媽江秋蓮終於決定要起訴劉鑫了。

這場曠日已久的恩怨,可能在你我的心裏已經漸漸淡忘,但在一箇中年喪女的母親那裏,它是一道血淋淋的傷疤,似乎再也癒合不上。

我微博一早就關注了這位可憐的媽媽,發現她幾乎所有的動態都與愛女有關。

江歌客死他鄉,還蒙受了巨大的冤情,作爲生養她24年的母親,她是有權利爲死去的女兒討回一個公道的。

不管是法律還是道德層面上的。

我至今都無法忘掉,視頻裏江歌媽媽捂着自己的胸口哽咽着說:“十刀啊,該有多痛,痛死媽媽了,刺在我身上該有多好啊!”

江歌母親的翻譯官在庭審結束後,在樓道里嚎啕大哭,他爲什麼哭?

也許就是每個法律工作者的同理心,假如我的女兒也死於非命,遭受了如此不公,被救下的那家人沒有絲毫感恩,還罵我的女兒命短,而殺害她的仇人就站在面前,我不能手刃他,還要保持一份完美社會人的體面。

我們有什麼理由要求她放下怨恨,原諒那些導致女兒慘死的劊子手?

可是有些暴戾的網友或水軍不允許,他們覺得“我們都安慰過你了,你還想怎樣?”“你爲什麼要揪住一件事情不放,一而再再而三地拎出來,讓大家心裏跟着添堵?”“劉鑫即使再壞,她也有懦弱的權利”“你這不依不饒的個性,太討厭了”……當這些攻擊江歌媽媽的評論冒出來,我感到深深的心痛。

如果感同身受和換位思考很難,請閉上惡毒攻擊的嘴巴,這是身爲一個“人”最基本的善良。

劉鑫,剛開始說鎖了門,後來在法庭上改口說沒鎖,根據日本警方取證,發現她確實鎖了門。她爲什麼撒謊,將救命的恩人推到絕命的邊緣?

世人不是不允許一個女孩的懦弱,但絕容不下恩將仇報過河拆橋!

陳世峯,那個兇狠的變態狂,找不到自己的前女友,就揮刀霍霍砍向另一個手無寸鐵的弱女子,他失意的愛情憑什麼要用其他人的生命埋單?

不管怎樣,陳世峯已經接受了法律的制裁,即使沒有殺人償命,他的人生也完了。

但是劉鑫,她擺出一副假惺惺又失憶的姿態,仍然無關痛癢地活着,一邊狡辯洗白一邊對着恩人的母親隔空喊話,後來發展到激烈的對峙和謾罵,實屬不應該。

02

近兩年,江歌媽媽是怎樣度過的呢?

她說,這712天經歷的一切事情,我無法言說,我就感覺跟我女兒在一起的24年太短了。

是啊,情深緣淺。

一天一天地熬,一天一天地盼,究竟在熬着什麼盼着什麼?是什麼支撐着她度過了這七百多天的日日夜夜?

是仇恨。是還未取得的公道。

所以,拿到日本寄來的公證法律文件後,江秋蓮第一時間要起訴劉鑫。

老實說,江歌媽媽不符合傳統意義上的“善茬”,沒有因外界的壓力或打官司的艱難就放棄了自己的初衷。

但我很敬佩她。

這纔是作爲母親最真實最原始的反應。

也許她回罵網友時不夠體面,也許她在鏡頭前表現得不夠完美,也許她面臨指責時不夠心平息和,可你要她怎麼樣?

永遠有禮有節,隱忍剋制,得體端莊?拜託,她不是神,憑什麼要做出一副完美受害人的姿態?

那些罵江歌媽媽沒有素質亂咬人的人,請問你有素質嗎?你善良嗎?你能做到跟仇恨握手言和嗎?

如果不能,請不要肆意攻擊一個悲痛欲絕的母親。她已經受夠了,千萬別做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我也做了母親,平時自認爲很優雅很有素質。但孩子病了,遇上實習護士連扎五次都沒有扎進孩子血管時,我也想罵娘。

我沒辦法雲淡風輕,還去安慰她,“沒關係,你慢慢來”。

孩子對於母親而言,比自己的生命與尊嚴還要重要。

江秋蓮已經失去了人生的整個依靠,她之所以現在還頑強地活着,無非就是爲了給愛女討回一個公道。

她總說江歌命苦,可她何嘗不比江歌揹負得更多呢?離婚、接受非議、爲生計奔波、供孩子上學、替枉死的女兒打官司……她喫過的苦,夠多了。

以前,我們總說,人要學會放下,纔會重新開始。

可現在,放不下卻不是什麼壞事情,對於江秋蓮來講,愛的溫情已不足以支撐她後半生的生活,但是恨可以。

03

這讓我想起了去年6月22日杭州發生的那起保姆縱火案。

保姆莫煥晶嗜賭,將主人借她的10萬元以及盜取主人財物典當來的3萬餘元,全部輸光。

她急中生智,惡念頓生,用打火機點燃硬殼書扔在沙發上,企圖製造救火邀功的戲碼,以此向主人騙更多的錢。

但火勢失控,這家的女主人朱小貞以及三個年幼的孩子,都被濃煙燻死,最終喪生火海。

林生斌是這家的男主人,因出差逃過一劫。

這場生離死別,來得毫無徵兆。

他崩潰大哭,整個人生被撕碎,幾度想一死了之,可看看年邁的父母和所有關心他的人,他不能死,也不能活。

曾經充滿了歡聲笑語的溫馨五口之家,如今只剩他一個人。面對被燒得面目全非的家,和四具殘破的親人屍骨,他遭遇的痛,是無法感同身受的絕望。

他開通了一個微博,微博名是“老婆孩子在天堂”,以此來緬懷逝去的妻兒。他在上面寫下:

我的餘生就這樣開始了,無論過去還是現在,這都是我不曾選擇的人生。也是我完全沒有做好準備的人生,這一切都令我無法想象。

從此,餘生裏,沒有我們,只有我。

我要忘記嗎?我要放下嗎?我要重新開始嗎?

不,我不要忘記,不要放下,不要重新開始,甚至不要好好過。因爲感受不到疼痛,就感受不到存在,那樣意味着背叛和真正的分別。

他拒絕了尋求心理醫生幫助的建議,因爲心理醫生會讓他忘記。“我寧願忍受這樣的痛苦,也不願忘記,不願放下。”

爲了減少這份仇恨和傷痛,林生斌皈依佛門,出資幫尼姑們打了一口井,他在微博中寫道:“既然放不下,就把這份思念,化生在這份清靜中。”

佛家忌恨,林生斌在每次採訪中都回避了保姆的有關話題。“一提到她,我的心裏就堵得慌。”

他不願意與人談論她,他無法釋懷,能做的只有用餘生爲他們討還一個公道。

用餘生爲死者討還一個公道。

在林生斌的堅持和等待下,這份公道最終來了:9月21日,保姆莫煥晶被執行死刑!

雖然這麼做,家人也永遠回不來了,但還是要讓兇手知道,生命是可貴的,不容侵犯的。

假如輕易地原諒了她,誰來爲這切骨之痛付出應有的代價?

04

法國電影《以女兒之名》裏,也講了一位父親耗費30年只爲了給女兒討還一個公道的故事。

14歲的女兒遠赴德國看望再嫁的母親,卻慘死異國他鄉。

她的屍體右前臂有淤青,有針孔,內褲被脫,下體有撕裂傷,並帶有不明粘液。很顯然,女兒在死前曾遭受過性侵,而法醫卻說無法斷定死亡的原因。

作爲一名父親,他有責任還女兒一個體面的不蒙灰塵的死法。

他無法接受官方草率的結案,奔波在兩個國家,開始不斷地上訴,重新找律師調查,並將全部的心思傾注於此,即使所有的人都勸他放棄,他依然堅定地繼續。

最後,他抱着魚死網破的決心,將兇手綁架回法國,才得以伸張正義。

他在女兒的墓前終於能擲地有聲的說:“看吧,我遵守了我的承諾,我沒有放棄。這場戰役,我是爲你打的!”

這是一個爲女兒鞠躬盡瘁的父親。

什麼支撐了他30年?

是那份愛,也是那份恨,不眠也不休,折磨着他,也給了他繼續生存的動力。

04

比天災更讓人無法釋懷的,是人禍。

因爲天災無法抗拒,但人禍卻可以避免。死於非命,是一個人最悲慘的結局。

林生斌的妻兒是,江歌也是。

如果縱火保姆莫煥晶第一時間救人,而不是管自己逃跑;劉鑫在受到騷擾時第一時間報警,而不是一味選擇逃避,寄宿在無辜的江歌家裏,悲劇也許就不會發生。

與劉鑫對簿公堂,是法律與道德較量。

法律當給善良以力量。

爲江歌多做一點事,討要一個說法,是江秋蓮作爲一個母親的本能和意義,也是她爲逝去的女兒所能盡的最後一點義務了。

我們應該支持她。

她受的苦已經夠多了,眼淚流得已經夠多了,承受的壓力也已經夠大了。試問一下自己,夠不夠寬容,夠不夠善良,夠不夠溫情呢?

也許只有壞人得到應有的懲罰,才能解開她心中的死結。

最後,希望江歌媽媽可以勝訴!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