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搶劫百元后殺人 男子涉四項罪名被起訴)

搶劫、故意殺人、盜竊、縱火,因涉嫌四項罪名,31歲的高鑫(化名)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去年10月,他在搶得100塊錢後,於平谷某小區將21歲的女孩楊某掐死,並轉移至鄰居家放火焚屍,起因只是爲了“要點錢”。昨天上午,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臨時起意的搶劫案

高鑫說,自己當天其實是打算下樓去買桶裝水的。因爲在5樓的樓梯口看見了獨行的女孩楊某,臨時起意準備實施搶劫。

2017年10月3日上午11時許,高鑫將楊某拖到了自己租住的503室,要求對方把錢包裏的錢都拿出來。發現女孩錢包裏只有100塊錢後,他又檢查了女孩的微信錢包,發現只有個位數後作罷。

按理說,搶了錢高鑫的目的已經達到。但擔心女孩出門後報警,高鑫“腦子一熱,手就掐她脖子上了”。在庭審現場,他供述,當時是因爲女孩一直喊叫,自己怕招來其他人才動了手。而在此前的口供中,他回憶,當時女孩喊的是“我不想死”。

故意殺人後放火焚屍

在掐着女孩脖子20分鐘後,女孩終於沒有了聲音,於是高鑫鬆了手。他供述,自己剛鬆手的時候,女孩還有呼吸,和微弱的脈搏。高鑫覺得,女孩可能只是暈了過去,起來後可能還是會報警,所以他沒敢出門,就坐在女孩身邊,等她醒來。

一個多小時後,女孩臉色越來越青,也沒有了呼吸。這時高鑫才意識到女孩可能死了,但他並未施救,而是在網上搜索了“屍體會突然坐起來嗎”、“殺人後如何判刑”等相關問題。

當天深夜,高鑫趁着夜色,將女孩的屍體轉移到了隔壁沒人的506室。爲了“用菸灰掩蓋足跡”,他用506室牀邊孔明燈裏的蠟燭,點燃了放着女孩屍體的牀單、褥子。

轉移屍體時竟還順手牽羊

在完成這一切後,高鑫也不忘順手牽羊,偷走506租客的一臺平板電腦。

直到第二天上午9時許,一名物業員工發現506室起火,楊某的屍體才得以被發現。屍檢報告顯示,屍體全身皮膚廣泛炭化,僅背臀部、左側胸部及腹部殘留部分皮膚。

昨天上午,高鑫涉搶劫、故意殺人、縱火、盜竊案在三中院開庭審理。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楊某家屬向其提出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在內,總計230餘萬元的賠償。楊某父母的代理律師在庭審現場提問:“你在接受審訊時曾提到,自己雖然不認識被害人,但有些眼熟,發現自己曾見過她時,難道就沒有動過惻隱之心嗎?”高鑫回答,自己應該是在小區裏見過楊某,但並不知道她也住在同一層樓。至於有沒有動過惻隱之心,他沒有回答。

曹義 本文來源:北青網-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曹義_NN5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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