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招聘人员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在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分局、大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管理指导下,从事警务及相关综合性辅助工作,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凡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资格。

根据需要,2019年现面向金普新区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招聘80名帮扶岗位(警务及相关综合性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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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数量及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岗位为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分局、大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警务及相关综合性辅助岗位,共招聘80名。

招聘人员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在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分局、大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管理指导下,从事警务及相关综合性辅助工作,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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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岗位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7、年龄60周岁以下;

8、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清楚、无违法犯罪记录;

9、1978-2014年退役,安置在金普新区的失业转业志愿兵(转业士官)且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就业状态为失业(以人社局金保系统登记的时间为准)。

(二)岗位条件

1、无肢体功能障碍及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严重静脉曲张,无重度扁平足,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2、自愿从事文职警员工作,具有较强与群众沟通能力,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生活习惯和吃苦耐劳精神,坚守岗位、遵守上下班时间;服从组织分配,能够到农村派出所工作;适应节假日加班及夜间值班工作,具有能够适应公安机关24小时轮班工作制度的履职能力;

3、金普新区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可志愿选择报名两个公安分局(金州分局、开发区分局)文职警员岗位;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行政拘留或者被采取过强制措施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有吸食毒品历史的;前期已被聘用,后解除聘用关系或自行离岗的;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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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具体面试、体检、选岗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6日起至2019年9月5日止,工作日8:30-11:30;13:00-16: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金普新区斯大林路378号,金普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楼服务大厅。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报名时需提交下列证件材料:报名者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退伍证原件。

5.资格初查:对初审合格的,报名者须如实填写《2019年金普新区帮扶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凡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资格。已经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其当事人责任。参考兵龄和在部队立功受奖情况给予一定加分。

(二)政审

对报名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由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分局和大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按照大连市公安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同时对政审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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