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招聘人員性質爲勞動合同制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備執法主體資格,在大連市公安局金州分局、大連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管理指導下,從事警務及相關綜合性輔助工作,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資料必須真實,凡提供的有關證件和信息與實際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要求條件的,取消該報考人員資格。

根據需要,2019年現面向金普新區失業轉業志願兵(士官)招聘80名幫扶崗位(警務及相關綜合性輔助崗位)工作人員。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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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崗位、數量及人員性質

本次招聘崗位爲大連市公安局金州分局、大連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警務及相關綜合性輔助崗位,共招聘80名。

招聘人員性質爲勞動合同制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備執法主體資格,在大連市公安局金州分局、大連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管理指導下,從事警務及相關綜合性輔助工作,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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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崗位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

7、年齡60週歲以下;

8、本人及主要社會關係政治歷史清楚、無違法犯罪記錄;

9、1978-2014年退役,安置在金普新區的失業轉業志願兵(轉業士官)且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就業狀態爲失業(以人社局金保系統登記的時間爲準)。

(二)崗位條件

1、無肢體功能障礙及傳染性疾病,無紋身,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癒的皮膚病,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徵,無嚴重靜脈曲張,無重度扁平足,直系血親無精神病史,無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

2、自願從事文職警員工作,具有較強與羣衆溝通能力,富有正義感和社會責任感,具有良好生活習慣和喫苦耐勞精神,堅守崗位、遵守上下班時間;服從組織分配,能夠到農村派出所工作;適應節假日加班及夜間值班工作,具有能夠適應公安機關24小時輪班工作制度的履職能力;

3、金普新區失業轉業志願兵(士官)可志願選擇報名兩個公安分局(金州分局、開發區分局)文職警員崗位;

4、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曾被行政拘留或者被採取過強制措施的;有較爲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或解聘的,以及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有吸食毒品歷史的;前期已被聘用,後解除聘用關係或自行離崗的;公安機關規定的其他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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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具體面試、體檢、選崗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採取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9年8月26日起至2019年9月5日止,工作日8:30-11:30;13:00-16:30。(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地點:金普新區斯大林路378號,金普新區退役軍人事務局一樓服務大廳。

3.報名辦法:採取現場報名與資格初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4.報名時需提交下列證件材料:報名者攜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退伍證原件。

5.資格初查:對初審合格的,報名者須如實填寫《2019年金普新區幫扶崗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並留下有效聯繫方式。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資料必須真實,凡提供的有關證件和信息與實際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要求條件的,取消該報考人員資格。已經被聘用的,解除聘用關係,涉及到違法犯罪的將追究其當事人責任。參考兵齡和在部隊立功受獎情況給予一定加分。

(二)政審

對報名人員進行政審。政審工作由大連市公安局金州分局和大連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按照大連市公安局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同時對政審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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