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8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閉幕後,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召開新聞發佈會,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政策法規司有關負責人在回應記者提問時表示,把未經批准進口的藥品從假藥裏拿出來單獨規定,不等於降低違法行爲的處罰力度。“我們堅持線上線下相同標準、一體監管的原則,就網絡銷售藥品作了比較原則的規定,即要求網絡銷售藥品要遵守藥品經營的有關規定,並授權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健康衛生主管部門等部門具體制定辦法,同時規定了幾類特殊管理藥品不能在網上銷售,爲實踐探索留有空間。

原標題:藥監局:未批進口藥不列爲假藥系回應社會,但不降低處罰力度

“沒有再把未經批准進口的藥品列爲假藥,這是回應老百姓的關切。”8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閉幕後,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召開新聞發佈會,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政策法規司有關負責人在回應記者提問時表示,把未經批准進口的藥品從假藥裏拿出來單獨規定,不等於降低違法行爲的處罰力度。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注意到,前述會議以164票贊成、3票棄權,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

新修的藥品管理法第124條規定,未經批准進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藥品,情節較輕的話可以免責免罰。

這一立法是否爲了回應了社會熱點?澎湃新聞注意到, 從去年熱映的電影《我不是藥神》及其原型陸勇案,到今年的聊城假藥案,代購境外抗癌新藥被認定爲假藥一度引發廣泛關注。

“這確實是回應社會上的關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政策法規司司長劉沛表示,第一,從境外進口藥品,必須經過批准,這是一個原則規定。沒有經過批准的,即使是在國外已經合法上市的藥品,也不能進口。第二,這次對假劣藥的範圍進行修改,沒有再把未經批准進口的藥品列爲假藥,這就是回應老百姓的關切。

“這次把未經批准進口的藥品從假藥裏面拿出來單獨規定,但是不等於就降低了處罰力度,而是從嚴設定了法律責任。”劉沛同時指出,這種行爲仍然是違反藥品管理秩序的行爲,違反規定的仍然也要處罰,在法律責任中對違反管理秩序的作了專門的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有關是否放開網售處方藥的問題備受關注,如何監管處方藥銷售亦有探討空間。

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第61條規定,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經營企業通過網絡銷售藥品,應當遵守本法藥品經營的有關規定。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等部門制定,疫苗、血液製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等國家實行特殊管理的藥品不得在網絡上銷售。

劉沛坦言,在草案二審的時候,根據現行做法規定了禁止通過網絡直接銷售處方藥,在審議和徵求意見的過程中有兩種不同意見:一是認爲應當禁止通過網絡直接銷售處方藥,另一種意見提出不要一刀切,可以在加強監管的前提下允許網絡銷售處方藥。

“我們堅持線上線下相同標準、一體監管的原則,就網絡銷售藥品作了比較原則的規定,即要求網絡銷售藥品要遵守藥品經營的有關規定,並授權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健康衛生主管部門等部門具體制定辦法,同時規定了幾類特殊管理藥品不能在網上銷售,爲實踐探索留有空間。”劉沛表示,考慮到網絡銷售的特殊性,新法還對網售處方藥規定了更嚴格的要求,比如藥品銷售網絡必須和醫療機構信息系統互聯互通,確保處方來源真實,保障患者的用藥安全。同時,配送也必須要符合藥品經營質量規範的要求。

責任編輯:陳琰 SN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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