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上有個老頭很火,就是熱播劇《都挺好》中的蘇大強,這個人要能力沒能力,要魅力沒魅力,唯一的特點就是能作了。這不,又因爲買房這件事情,鬧的家裏雞犬不寧!

在蘇大強各種撒潑打滾之下,愚孝的蘇明在飯桌上提出要給蘇大強買一套三居室的房子後,蘇家就鬧得不可開交,各有各的難念之經。

一、買房不能爲了面子只買大的

蘇大強相中的是一套五百萬起價、三居室的大房子。而蘇明哲明明年薪才12萬美金,卻打腫臉充胖子說自己年薪有20萬美元,還放話說就由他和吳非兩夫婦給蘇大強供房,本來說好的2居也換成3居。這惹來了妻子吳非的質疑,丈夫爲什麼不提要把蘇家老房賣掉補房款的事?爲什麼不讓蘇明成一起供房?這是犧牲自己和孩子的利益來換取大家庭的和諧。

其實,吳非的質疑很有道理,即使要爲父母買房,還是要量力而行。個人或者家庭的流動資產最好比首付款多10%,一般房貸不能超過其家庭收入、支出的30%,也就是說在貸款買房之前,貸款者必須要考慮到今後的還款能力。

二、蘇明哲買房的小算盤

剛開始買房的時候,蘇明哲表明不讓蘇名成出錢。一方面是老二沒錢,一方面是到時候分遺產也沒有老二的份,而老三不會參與遺產分割。有網友這樣分析,蘇大強的老房子賣了150w,剩下的房款老大來出,到時候蘇大強去世了,房子總額500w,蘇明哲相當於在國內投資了房產,而蘇明成沒出錢也就不會跳出來說,要和大哥平分房產,如果要分,他最多也就有賣老房子的75w,明玉是不會要的。並且買房的時候,銷售說了,老爺子那歲數貸款,只能貸七年,問蘇明哲行不行,蘇明哲說可以。而且還房款的錢都是由蘇明哲轉給老爺子的,銀行有流水,所以就算是寫的是蘇大強的名字,這麼精明的老爺子也會偷偷立遺囑把房子留給老大吧?

因此,蘇明哲爲蘇大強買房很可能也是想要藉此機會在國內進行一場房產投資。

三、房子促使“重男輕女”思想向“重女輕男”轉變

在蘇家,一直存在重男輕女的現象,從蘇父蘇母對待名成和明玉的不同態度中就可以看出來。蘇名成一直啃老,連婚房都是父母買的,生活費也是父母出的,而明玉18歲進入社會,全是靠自己一步步成爲女強人,這跟中國人歷來“養兒防老”的觀念以及農耕社會男人味主要勞動力有關係,但是,隨着社會的發展,人們漸漸扭轉了這種觀念,甚至因爲高房價和高彩禮衍生出了“重女輕男的”的觀念,北上廣的愛情常常輸給房價,三四線的青年卻常常被高彩禮壓垮。

在計劃生育嚴格的八九十年代,誰家生完孩子哭喪着個臉的,有90%的可能是家裏生了個女孩,但是要是喜笑顏開恨不得昭告天下的一般就是生了個男孩。時間的車輪向前走,現在,坐在產房門口哭的男人,很可能是因爲二胎又是個男孩。考慮長遠的父母,想到未來要爲家裏的兩個小子準備房車,還有高彩禮,不禁悲從心起。

因此,隨着社會的發展,明玉式悲劇將越來越少。

四、小保姆騙婚想加名,萬一成功房產怎麼分?

在經過鬧騰之後,蘇大強住上了他稱心如意的房子,而且爲照顧他生活起居,三個子女還給他聘請保姆。可因爲不待見明玉,蘇大強氣走了明玉找的三個保姆,最終,蘇明哲爲蘇大強精挑細選了一個新保姆小蔡,把蘇大強哄的一愣一愣的,最終保姆差點變後媽。

那麼,萬一加名成功的話,小保姆提離婚可以拿到一半房產嗎?

首先,要明確一點,蘇大強給小蔡在房產證上加名的行爲,屬於小張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將其個人所有的房產贈與給小蔡的行爲,並且在產權登記變更之後,小張便不可撤銷該贈與行爲。《物權法》規定,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房產證上已明確載明小蔡爲共同共有人後,該房產便屬於蘇大強和小蔡共同共有。

其次,一旦離婚,小蔡有權分割案涉房產,但並非就是簡單地對半劃分。

共有分爲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形式。所謂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比如,蘇大強和小蔡可以約定對該房產分別享有70%和30%的產權。

而所謂共同共有,則是指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共有財產的分割,會優先尊重雙方的協議約定,但如無法達成協議,則應當根據等分原則處理,並且考慮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

爲什麼蘇大強,這麼能折騰,還不是因爲有錢!根據劇情來分析,蘇明哲剛從美國回來的時候,本來打算幫蘇大強買一套兩居室的房子,因此帶夠了能在蘇州買一套二居室首付的錢。蘇大強在買房子的時候,老房子賣了150萬,再加上蘇明哲從美國帶回來的錢,再加上蘇明玉偷偷借給朱麗的20萬湊齊了首付。就當用蘇明哲的那部分錢湊個整兒,說蘇大強當前這套房子稱其首付200多萬也不爲過吧?在蘇州,一套首付超過200多萬的房子,總價500多萬的房子,小編表示雖然蘇大強作,但是人家也是家底豐厚啊!

內容來源:諸葛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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