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谈钱伤感情”,当你有心心念念想买的东西,但钱包余额不足,你还不好意思开口向人借钱之时,刚巧碰到一个愿意帮你解燃眉之急的“好心人”,声称可以“无抵押”贷款,你会怎么选择呢?欣喜接受,还是谨慎防备?今天的案例给你揭开“无抵押”贷款的“套路”面目。


因为涉及人员众多,让我们穿越回《武林外传》,请同福客栈的各位给我们来一段比扈十娘还精彩的演出。



故事从主人公白展堂开始说起,为了偿还债务,他通过李秀才和李大嘴,想要向佟湘玉、郭芙蓉所在的同福公司借27万人民币,但后来两人分别都向白展堂的账户转账了40万,也就是说一共有80万。


白展堂将其中的27万拿去还了债,佟湘玉、李大嘴等人要求他把剩下的53万元分别从银行的2个支行取出并交给他们,且用武力威胁,白展堂无计可施,只能照办。

后来,佟湘玉、郭芙蓉等人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他们威逼白展堂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一系列合同。得逞之后的郭芙蓉更加贪得无厌,她前往法院起诉了白展堂,要求白展堂以低价出售自由房屋,索性这一次她没有得逞。


佟湘玉等人断定白展堂没有证据证明已经还了53万元现金,又用伪造的银行流水作为证据,以民间借贷为由,通过法院向白展堂索要80万借款以及利息,其中包括被他们强行拿走的53万元。


白展堂患有多年的抑郁症,近一年多来已经被人骗走人民币400多万元,长期生活在高利贷的催账阴影中,只能靠亲友救济勉强度日,终日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


看完故事,真想说一句“城市套路深,我想回农村,农村路也滑,人心更复杂”呢。

现在,敲黑板了,来看看两高所杨杰律师的看法吧。

本案中只有一个法律关系,那就是借贷关系。


白展堂向郭芙蓉所在小额借贷公司——同福公司借款80万元,但是白展堂实际只收到27万元,剩余的53万元因为中介费、利息费等已经被同福公司取走。 白展堂之所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且约定价格低于同时期同地段商品房价格30%,是因为在第一笔40万借款未偿还时,同福公司将白展堂软禁了起来,长达8小时之久,白展堂后来诉说:“在这种情况下,让我签了很多名字,我并不知道签了什么。”在他准备偿还借款时,对方不接受还款,就是要他的房子,并向法院提起了上诉。


经法院审理判决如下“驳回郭芙蓉的全部诉讼请求” 郭芙蓉、白展堂均主张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不认识。但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合同签订日期,无当事人联系方式,无住址,无具体付款时间,难以认定该合同为善意的、一般买受人正常的交易洽商过程,有违交易惯例…,郭芙蓉要求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支付违约金等诉讼请求,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在办理本案的过程中,用民事关系去调整已经不能完全解决这件事情,很明显本案没有那么简单。原本可以告一段落的故事,因为佟湘玉以民间借贷关系起诉白展堂,要求白展堂偿还借款,于是剧情又风风火火的上演了。


在这个案件中,本律师的答辩意见为:“佟湘玉欲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获得法院判决的支持,并最终借法院之手达到非法占有答辩人财产的目的,且目标财产金额巨大,符合刑事立案的标准。同时,在答辩人意识到自己被骗后,对方起诉之前,也对该案进行报警。”


经法院审理认为不属于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驳回起诉,最终结果不出所料为“驳回原告的起诉”。


综上,本律师告诫广大群众,当遇到类似套路贷时要寻找专业的律师提供帮助,防止深陷泥潭无法自拔。

律师介绍: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杨杰律师,现任两高所高级合伙人、学术委员会副主席;中国农业大学法学讲师。从事律师工作已有十年,工作经历丰富,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代理案件超过1000余件,曾为20余家知名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曾经办理过的重大案件:


1、杨某涉嫌诈骗3973万元,被羁押753天,在各方的努力下,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无罪释放。


2、马某故意杀人后辗转流窜到全国各地,后其在爱人的举报下被抓获,杨杰律师作为被害人的代理人使凶手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3、王某等人小产权房合同诈骗一案为全国第一例小产权房合同诈骗案,该案的判决有划时代的意义。杨杰律师在该案中担任第一辩护人。


4、马某与杨某贩卖毒品,警察用钓鱼执法的手段获取贩卖毒品的证据,杨杰律师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做出有效辩护,成功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5、邓某、刘某等人贩卖毒品6.8公斤,本人作为被告人辩护人,为从犯争取到了法律的从宽处罚。


6、王某(男,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诉王某(女)离婚纠纷,作为女方代理人的杨杰律师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为女方获得了夫妻财产95%的份额。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