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國家對生態環境非常重視,一些瀕危的野生動物,野禽因爲偷獵和捕殺,種羣數量急劇下滑。保護野生動物,人人有責,不買賣就沒有殺害。最近江蘇南通蔡先生看到路邊有人賣“野雞”,他買了下來回家準備燉湯喝,父親看了一眼嚇了一跳,趕緊制止了蔡先生。其實這隻“野雞”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夜鷺。

蔡先生說,當天他回家路上看到有人在賣“野雞”,他看到這隻“野雞”挺好的,買回家可以燉湯,味道應該很不錯。於是他花了幾百元買下了這隻“野雞”。但拿回家之後,父親看了一眼,馬上制止了他,說這“野雞”不能喫,是保護動物,喫了要犯法的。

蔡先生讓家裏幾位年長的人看了下這“野雞”,都說這不是野雞。蔡先生內心有些忐忑,他也想搞清楚這到底是什麼,於是上網查詢了一下。結果讓他有些慌了,自己竟然買了一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夜鷺。蔡先生買的這隻夜鷺在捕捉時受了傷,已經沒有辦法飛了。蔡先生一家聯繫了記者,希望記者能聯繫相關部門對其進行救治。

記者在蔡先生家裏見到了這隻珍稀動物夜鷺,並帶到了市動物園,動物醫生對鳥兒傷勢做了初步的檢查。鳥兒腳部有傷,流了很多血,身體很虛弱,不過應該沒有生命危險。動物醫生幫夜鷺做了簡單包紮,在動物園休養一段時間,它就可以回到大自然中去了。

動物園的工作人員也表示,平時大家看到有人售賣野生動物,一定要及時報警制止,這些動物是維持生態平衡不可或缺的元素之一,保護它們其實就是保護我們自己的生存環境。如果有看到小動物受傷,可以報警或者送到救助站,千萬不要一時貪念,犯下大錯。捕殺、販賣野生動物,最高可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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